【更正聲明】六福皇宮倒大楣了



Lv1 muting

文章11

活動0

發表日期2008年10月14日

2008-10-14
******veryWed聲明***************** vveryWed一貫立場是以公正的第三者為原則,絕不偏坦廠商也不偏坦網友,此文章網友與廠商事件已圓滿解決,此文內容已刪除,不便之處請見諒,謝謝! ******veryWed聲明結束*************
本人於veryWed網站上發表之〈六福皇宮倒大楣了〉、〈投訴》六福皇宮蜜月房 汙水亂流〉兩篇文章,其中訂婚宴「食物中毒」四個字,由於我方與六福皇宮雙方在認知上迄今並無定論,故今特更正為「疑似食物中毒」。
 
 
此外,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第三十六條:「著作財產權得全部或部分讓與他人或與他人共有。著作財產權之受讓人,在其受讓範圍內,取得著作財產權。著作財產權讓與之範圍依當事人之約定;其約定不明之部分,推定為未讓與。」
 
因此,veryWed並不享有網友語文著作(文字創作)之著作權。眾網友發表在veryWed上的一百四十餘萬篇文章,其著作權概不屬於「veryWed 非常婚禮」(數位人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也因此,本人(著作權人)基於與六福皇宮對於"食物中毒"一事認知未定、尚無結論的情況下,方緊急向veryWed聲請「刪除」相關語文著作中之「食物中毒」四個字(不是刪除整篇文章),實屬合法且合理。
 
然而,經過本人(著作權人)再三聲請,veryWed仍不予以刪減。此舉已違反我國著作權法第八十四條:「著作權人或製版權人對於侵害其權利者,得請求排除之,有侵害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
 
因此,依照第八十五條:「侵害著作人格權者,負損害賠償責任。雖非財產上之損害,被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前項侵害,被害人並得請求表示著作人之姓名或名稱、更正內容或為其他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特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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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60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8年10月14日

怎會如此
原本看了水水的po文
還沒水水感到不平
可是現在怎怪起「veryWed 非常婚禮」
真為「veryWed 非常婚禮」感到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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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63

活動0

發表日期2008年10月14日

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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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tydd69

文章11

活動0

發表日期2008年10月14日

對阿...不知道你們怎麼了
不過如果是結婚就快快樂樂高高興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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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0

活動0

發表日期2008年10月14日

可能是他要求要更改字,應該是veryWed拒絕.我也是第一次看到網站不准人家更改或拿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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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670

活動0

發表日期2008年10月14日

就算是在網路上發話
也是要對自己的言論負責任的
我想這是vw不肯刪文的原因吧
總不能人人都在氣頭上時到版上打一打字
事後再來要求vw要把文章刪掉
那還得了
一堆人都照著來~vw的網管不就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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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 marcie

文章10000

活動0

發表日期2008年10月15日


看不出網管不刪文章
究竟是哪裏侵犯了版主的著作權

不過是
要求作者[敢作敢當]而已

當初有勇氣發表文章
在發表文章時就開斟酌用字遣詞
而不是事後後悔
就要求網管刪除不利自己的言論

對你來說
你是要刪除你所張貼的文章
對對方來說
你可能是要湮沒證據

網路是公器
並非私人部落格
既然要透過網路平台發表
自然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Marc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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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6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8年10月15日

同意著作權非屬VW的論點
不過不同意VW侵犯妳著作人格權或著作財產權的觀點

1.雖然妳授權甚至要求VW修改妳著作內容
問題出在你對VW是否有這項請求權?
妳的請求權基礎何在?
所受侵害何在?

2.著作人格權部分
我國著作權法關於著作人格權的保護有姓名表示權 同一性維持權及公開發表權
在這裡文章是由妳自己先勾選"我同意遵守【討論區服務條款】"
再按下"發表文章"選項後公開發表的
並非VW未經妳同意而擅自發表
VW亦未更動妳的暱稱 姓名或足資表明著作權人之身分資料行為
而就同一性維持權部份
VW也沒有擅自改寫 修正 扭曲妳著作的內容而損及妳的著作人格權
何來侵害你的著作人格權?

3.著作財產權部份
著作財產權在我國包括重製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播送權、公開上映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展示權、改作權與編輯權及出租權等
妳的言論既由你自己發表
VW並未做出其他任何造成妳前開著作財產權得喪變更的行為
妳的著作財產權所受侵害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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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6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8年10月15日

妳的授權VW有接受的義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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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35

活動0

發表日期2008年10月15日

妳很好笑耶

妳和六福皇宮的糾紛幹麻要不相關的人來替妳承擔

是妳自己跑來這裡說人家的不是

結果內容被人家抓到把柄了

就來要求不相關的人替妳擦屁股

這麼愛告狀 愛把事情鬧大

妳不會直接去蘋果日報或壹周刊投訴還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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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5724

活動0

發表日期2008年10月15日



敢作敢當.......

結婚了已經是大人了,怎麼發表言論出問題,會要求網站刪文來收拾呢?

如果真的妳認知與飯店有差距,可以更正妳的發言內容,

但是這麼用力的請網站刪文,寫了一大堆法律文字,只是突顯妳的不成熟與理虧吧!

妳發言之前沒有看到以下這排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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