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預訂在11/8 中午訂婚, 所以之前家人己去台中僑園付了訂金20000, 但是因故要延期,想要退訂. 但是餐廰卻說在喜宴日期3 個月內是全部不退的,當初簽的合約上有寫. 於是我們想請餐廰改成禮巻讓我們改天去消費, 結果也不行. 請問有人之前有碰過這種問題嗎? 是如何解決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