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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一信, 爭取結婚登記權益~ (尤其是住台中市的)



文章27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8年6月4日

2008-06-04
今年5/23日起, 改採結婚登記制.
也就是說, 登記當日, 才是法定生效日, 而不是你結婚那天.
而且, 戶政事務所核發的結婚證書上, 只會記載生效日, 沒有結婚日.
因此, 很多新人都希望在結婚當日去進行登記.
但問題來了, 為方便賓客, 喜宴大多訂在週末.
雖然可以預約在週末登記, 但在我身處的台中市, 卻只能預約 10∼12點.
這對早上迎娶中午宴客的我來說, 跟本是來不及的.
如果全省都這樣就算了, 但我有詢問過台北市的戶政事務所, 是可以預約下午時段的.
我覺的,這又是一樁政策改變卻無良好配套措施的案例.
但卻讓無數新人們成了犧牲品.

因此, 我想發起一人一信活動, 爭取新人的權益.
寫mail到各戶政事務所去請願,陳情.
或許沒人會理會, 或許不會有結果.
但總是為自己做過努力.

我自己已經寫信至台中市西屯區戶政事務所的陳情信箱了.
先看看有何回應, 沒有的話, 就改寄主任信箱.

以下是我的信件內容, 給想一起爭取權益的新人做個參考吧.

==============================================

今年5月23日起, 我國改採結婚登記制.
對絕大多數的新人而言, 都希望結婚日與登記日為同一天.
為方便賓客往來, 婚宴大多於週末舉行.
目前戶政事務所雖可以預約週末進行結婚登記, 但經本人電詢服務人員結果, 只能預約10~12點.
這對早上迎娶然後中午宴客的新人而言, 跟本是來不及的.
另外, 其他縣市(如台北市)之戶政事務所是有開放預約下午時段的. 不知為何台中市不可比照辦理, 達到真正 "便民" 的服務品質.

對新人而言, 結婚 "當日" 才是真正的結婚紀念日. 若證書上的生效日不是結婚當日, 我想不只是我, 對每對新人而言都是莫大的遺憾.

本人將於6/15(星期日)結婚, 希望貴所能將心比心, 體恤新人的小小心願, 能開放預約下午登記時間.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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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651

活動0

發表日期2008年6月4日

這真是多少有不便之處~
其實如果可以用網路登記的話就很便民了~
但畢盡公務人員不是屬於服務業~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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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sulele

文章84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8年6月4日

水水你應該沒有弄清楚
他所謂的登記日是說你要去登記了你的婚姻才生效
並不是說你去登記的那天才算你的結婚日

若你是5/30結婚宴客,但是你6/6才去登記,那就是說你這期間的婚姻是沒有法律效應的,要6/6登記後才算真的結婚,你結婚日還是可以申請5/30

若我有說錯請大家幫忙糾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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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7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8年6月4日

to : tseng456 (兄或姐?)

您說的沒錯, 公家單位不是服務業.

但台北市能, 為何台中市不能, 次等公民嗎?

我電詢台北市戶政事務所的結果, 他們也為了不讓同仁加班不便,
假設當日預約登記的新人早上下午都有, 他們就會去協調, 請新人們都下午再一起來登記.
這樣, 不但讓事務所的同仁不用加班那麼多趟, 也讓新人們都滿足心願, 這不是皆大歡喜嗎?

如果都沒有人發聲, 政府就不會知道民眾的需求.
沒有壓力, 就不會思考如何改進. (比如說您提的網路登記, 就是不錯idea)

或許今天我的陳情信, 是來不及讓我自己享受的這個權益.
但若是因此開啟了一個契機, 而造就了後人的幸福.
那~ 也算是功德一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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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7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8年6月4日

to : sulele

我所指的結婚證書, 是指 "由戶證事務所核發" 的, 而不是我們自己買來的那一種.

登記時, 需另填一張 "結婚證明書申請書", 才會核發.

經我電詢戶證事務所人員結果, 該結婚證書上只會記載 "登記日期" (因為這才是有法律效力的), 不會記載 "真實的結婚日期".

然而, 在討論區裡您可以瞧一瞧, 很多新人都是希望 "法定生效日" 跟 "真實的結婚日期" 可以在同一天.

但依台中市目前的做法(只能預約10~12點), 對早上迎娶中午宴客的人而言, 就變成了一個遙不可及的夢.

另外, 我是男的...不是水水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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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4

活動0

發表日期2008年6月4日

提外話, 我覺得關於"登記日期"這點, 應該有修正放寬的必要.

因為絕大部分的新人都是在假日結婚宴客, 但是若採用登記當天才算有法律效力的, 只會增加社會資源的成本.

應該開放輔以結婚證書讓新人可以選擇依結婚宴客當天起算有法律效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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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sulele

文章84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8年6月4日

原來是這樣啊,那是我搞錯了sorry

那就表示也可以提早去登記~~

只是很多人日子算半天結果結婚登記日不是在那一天,好像變的沒意義喔,那以後結婚紀念日要算那一天,若不是同天結婚登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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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5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8年6月4日

我是台北縣的新莊
戶政事務所說早上9-12登記
我說不能下午嗎
對方說沒辦法.....

規定是各地方定的
有些地方還可以親自去找你登記
有些地方連時間都不願意配合
我只能說我們新莊這邊的"便民"做的不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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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73

活動0

發表日期2008年6月4日

我的婚期也是週末.
上個月我就問過台中市西屯區的戶政事務所囉.

職員給我的回答是:

婚姻有效日的確是從登記的那ㄧ天算起.
無法事先或過後再來指定要登記哪一天

這是因為電腦作業的關係
總之~ 登記當日就是結婚日

目前他們的處理方式是:
若想在週末登記者, 須在前十天電話預約.
而且只有早上十到十二點接受辦理.
(好像各處不見得相同)

我的疑問也是...那當天從外地迎娶回來..來得及嗎?

小姐是說: 這是目前的處理方式.
她強烈建議: 前兩週再來電話問ㄧ下.
因為:{政策會隨時間改變!!}

這是她說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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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7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8年6月4日

我也是在台中市西屯區

我是昨天剛問過的, 目前還是只開放 10~12點

所以, 我才想藉由大家的力量...

讓 "政策會隨時間改變!!" 可以變的快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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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354

活動0

發表日期2008年6月4日

各位水水:
我是5/31訂結同天的水水,我和帥都堅時要在宴客日為結婚日。
因為5/23修正的新法與舊制最大的差異是:
婚宴後所登記的結婚日不能溯及既往
就算提前登記也是登記提前那天的結婚日期。
換言之:八字合婚的那天,就一定要去登記才會符合一樣的日期。

戶政的規定是要填他們的結婚書約,附上証人的資料,兩人前往登記即可。
登記是兩人的戶籍地擇一即可。
我的戶籍地在台北市信義區,帥的戶籍地在台北市北投區。
當天訂婚後早上11:30趕到信義區的戶政完成結婚登記。

回應sulule水水:5/23修正的新法,提前或延後登記,戶政皆是以你當天登記的日期為結婚登記。
5/30登記就是5/30視為結婚日
6/6登記,無法溯及既往,6/6視為結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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