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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來登婚宴的慘痛經驗
因為籌備終身大事而發現verywed與wed168兩大好站,
由熱心網友的經驗中獲益良多。
然而,前天(4/27)我的大喜之日在「喜來登大飯店」所經歷的一切,
我想...將會是我一輩子無法抹去的陰影!!
不希望有同樣的網友遭受如此悲慘的待遇,
覺得有必要提供自身慘痛教訓提醒網友,
因為婚姻大事將是一生中永難忘懷的珍貴回憶。
(文長請見諒~~)
基於尊重男方的立場,
婚宴事宜多由公公與老公和喜來登宴會業務部專案經理接洽,
然而當初承諾的事項到了當天卻跳票,
不敢相信喜來登處理事情的手法會是如此粗劣。
我們4月27日12時於喜來登宴會廳舉行結婚喜宴,
喜歡簡單溫馨婚禮的我們決定只宴請至親好友11桌,
飯店提供的某些不需用的優惠,經接洽的結果,
飯店同意以前ㄧ晚的1間親友房住宿取代(雙人房加1床),
由於喜來登沒有提供我們宴會時的新人休息室,
事前接洽時我們早已與宴會業務部專案經理談妥...
「前ㄧ晚的親友房可以使用到下午2點,專案贈送的當天蜜月套房可提早於10點check-in」
如此一來,我和婆婆媽媽們可以在親友房讓新秘化妝,
化好妝後可到蜜月套房招待想"看新娘"的親友,
結果...令人憤怒且不可思議的事情發生了,
前ㄧ晚我和家人住在親友房時,接到好幾通飯店人員詢問隔天何時換房間的電話,
不是之前都談好了?我心裡雖有疑問,卻還是把當初飯店的承諾再說一遍,
飯店人員卻說蜜月套房不確定10點能check-in,
要看飯店當天住客退房時間才能安排,(這已經與當初說好的10點入住不同)
我請對方盡力安排看看,對方也答應了,
隔天早上新秘來化妝時,因為椅子高度不對請飯店服務人員借我們1把椅子,
直到新秘快化好妝,椅子才到,幾分鐘內可辦到的事卻拖了這麼久,
9點左右,聽到又急又大力的敲門聲伴隨著含糊不清的一連串叫聲,
妝化到一半的我跑去開門,
一位飯店服務人員臭臉衝進來說她要檢查mini bar並問我有沒有吃,
我愣住了也有點被嚇到,
退了好幾步開了mini bar給她檢查,並回答我們沒有喝裡面的東西,
新秘笑說她還以為是我朋友才會那樣敲門與大聲嚷嚷,
居然像被當成偷喝酒的小偷一樣接受檢查與問話??!!
到11點之前,飯店人員還打來好幾次電話重覆昨晚的內容,
10~11點之間,3張單人床的小房間內擠了十幾個人,
有想看新娘的南部親友、北部等化妝的婆婆媽媽們、排隊上廁所及換衣服的親友們,
那狀況真是噩夢..,我害羞的爸媽及親友卡不到位,只好在門外罰站等著看我,
就差沒哀求飯店蜜月套房快開放,得到的回應慢慢"有進步",
快11點時飯店終於確定要安排同一樓層的蜜月套房,連房號都告訴我了,
但...重點是,飯店人員說:「裡頭的客人還沒退房!他有權力可以住到規定的12:00才退房!!」,
我告訴飯店人員,不一定要同一樓層,任何樓層有先退房的房間都可以,
飯店堅持只能那一間,我們唯一能做的只有等待,
於是,11點半左右房客退房後蜜月套房終於可以使用,
辦理入住手續還一定要"我們的人"和宴會領班親自到櫃檯去辦,
在門外罰站的我爸爸只好被對方帶到樓下辦手續,
婚宴預定12:00開席,從前一晚到快開席竟然搞不定一間早已承諾好的蜜月套房,
若不是在場賓客眾多,我一定當場發飄甚至痛哭!
看到蜜月套房有客廳,男方長輩認為可以簡單舉行拜別父母的儀式,
一走進那間房看到父母我就止不住淚水痛哭,即便在打字的同時回憶起來亦是,
我的大喜之日,竟然讓早上四點多就起床準備搭遊覽車北上的父母及親友在房門外罰站,
痛哭後火速找新秘求救,(凱瑟琳的瓊文,謝謝妳~~~)
進場時我的眼睛鼻子都還是紅腫未消退的,因為時間實在是太匆促!
換敬酒服時,因為飯店疏失未將房間使用時間依約延長到2點,
從B2回到8F的我們因為房卡12點就失效被鎖在門外且飯店處理時間又慢,
著急的新秘與我只好在走廊上就脫起首飾拆假髮,
剛好看到遠處有打掃的阿桑經過,感謝阿桑救了我們,
(感覺喜來登唯一貼心的,竟然是遇到的兩位打掃阿桑,可悲的飯店~~~)
送客結束後,本想和親友一起在宴會廳內照相留念,
誰知當著我們的面,宴會廳的大門就關上,(可能是忙著收拾要準備賺下一攤了)
雖說裡頭已經沒有我們的賓客,但新人還在宴會廳門口,這樣是否太沒禮貌?!
回房後我的淚水沒停過,收拾好行李便離開了這個一刻也不願多待的惡劣飯店,
我信任男方為神聖的婚姻大事選擇他們心中最理想的飯店,結果卻是如此!!!
還委屈了我可憐的父母及南部親友,
事後抗議,客服部經理有來電致歉,還說願意提供免費用餐之類的補償事宜,
我快氣瘋了,整個飯店溝通協調出現大紕漏,做不到還任意答應客人的要求,
隔天11點多老公出門去飯店抗議,
飯店方面答應"下午"會打電話向我解釋事情的原委,
等到傍晚6點才終於等到電話,
免費用餐??!!我想這一輩子永遠不會再踏進喜來登半步,
ㄧ桌二萬多?!我在海鮮餐廳幾千元的訂婚宴所受的待遇不知好了幾百倍!!
因為我們算小ㄎㄚ所以被瞧不起嗎?
居然還告訴我喜來登設定房客以外國人居多,即便是看起來像同胞的也一律以外文問候。(??!!)
或許因為沒有經驗,我們有準備不週到的地方,
但..在喜來登受到這樣的待遇真是令人憤怒到了極點,
僅以自身慘痛的經驗提醒網友慎選飯店,事前要再三確認並盯緊過程,
飯店口頭上的承諾或願意提供的優惠最好能有憑據,
白紙黑字或mail都好,爭取我們自身的權利時才有證據,
飯店接洽或經手人員也最好留下名片,
日後有糾紛時才容易釐清責任歸屬。
由熱心網友的經驗中獲益良多。
然而,前天(4/27)我的大喜之日在「喜來登大飯店」所經歷的一切,
我想...將會是我一輩子無法抹去的陰影!!
不希望有同樣的網友遭受如此悲慘的待遇,
覺得有必要提供自身慘痛教訓提醒網友,
因為婚姻大事將是一生中永難忘懷的珍貴回憶。
(文長請見諒~~)
基於尊重男方的立場,
婚宴事宜多由公公與老公和喜來登宴會業務部專案經理接洽,
然而當初承諾的事項到了當天卻跳票,
不敢相信喜來登處理事情的手法會是如此粗劣。
我們4月27日12時於喜來登宴會廳舉行結婚喜宴,
喜歡簡單溫馨婚禮的我們決定只宴請至親好友11桌,
飯店提供的某些不需用的優惠,經接洽的結果,
飯店同意以前ㄧ晚的1間親友房住宿取代(雙人房加1床),
由於喜來登沒有提供我們宴會時的新人休息室,
事前接洽時我們早已與宴會業務部專案經理談妥...
「前ㄧ晚的親友房可以使用到下午2點,專案贈送的當天蜜月套房可提早於10點check-in」
如此一來,我和婆婆媽媽們可以在親友房讓新秘化妝,
化好妝後可到蜜月套房招待想"看新娘"的親友,
結果...令人憤怒且不可思議的事情發生了,
前ㄧ晚我和家人住在親友房時,接到好幾通飯店人員詢問隔天何時換房間的電話,
不是之前都談好了?我心裡雖有疑問,卻還是把當初飯店的承諾再說一遍,
飯店人員卻說蜜月套房不確定10點能check-in,
要看飯店當天住客退房時間才能安排,(這已經與當初說好的10點入住不同)
我請對方盡力安排看看,對方也答應了,
隔天早上新秘來化妝時,因為椅子高度不對請飯店服務人員借我們1把椅子,
直到新秘快化好妝,椅子才到,幾分鐘內可辦到的事卻拖了這麼久,
9點左右,聽到又急又大力的敲門聲伴隨著含糊不清的一連串叫聲,
妝化到一半的我跑去開門,
一位飯店服務人員臭臉衝進來說她要檢查mini bar並問我有沒有吃,
我愣住了也有點被嚇到,
退了好幾步開了mini bar給她檢查,並回答我們沒有喝裡面的東西,
新秘笑說她還以為是我朋友才會那樣敲門與大聲嚷嚷,
居然像被當成偷喝酒的小偷一樣接受檢查與問話??!!
到11點之前,飯店人員還打來好幾次電話重覆昨晚的內容,
10~11點之間,3張單人床的小房間內擠了十幾個人,
有想看新娘的南部親友、北部等化妝的婆婆媽媽們、排隊上廁所及換衣服的親友們,
那狀況真是噩夢..,我害羞的爸媽及親友卡不到位,只好在門外罰站等著看我,
就差沒哀求飯店蜜月套房快開放,得到的回應慢慢"有進步",
快11點時飯店終於確定要安排同一樓層的蜜月套房,連房號都告訴我了,
但...重點是,飯店人員說:「裡頭的客人還沒退房!他有權力可以住到規定的12:00才退房!!」,
我告訴飯店人員,不一定要同一樓層,任何樓層有先退房的房間都可以,
飯店堅持只能那一間,我們唯一能做的只有等待,
於是,11點半左右房客退房後蜜月套房終於可以使用,
辦理入住手續還一定要"我們的人"和宴會領班親自到櫃檯去辦,
在門外罰站的我爸爸只好被對方帶到樓下辦手續,
婚宴預定12:00開席,從前一晚到快開席竟然搞不定一間早已承諾好的蜜月套房,
若不是在場賓客眾多,我一定當場發飄甚至痛哭!
看到蜜月套房有客廳,男方長輩認為可以簡單舉行拜別父母的儀式,
一走進那間房看到父母我就止不住淚水痛哭,即便在打字的同時回憶起來亦是,
我的大喜之日,竟然讓早上四點多就起床準備搭遊覽車北上的父母及親友在房門外罰站,
痛哭後火速找新秘求救,(凱瑟琳的瓊文,謝謝妳~~~)
進場時我的眼睛鼻子都還是紅腫未消退的,因為時間實在是太匆促!
換敬酒服時,因為飯店疏失未將房間使用時間依約延長到2點,
從B2回到8F的我們因為房卡12點就失效被鎖在門外且飯店處理時間又慢,
著急的新秘與我只好在走廊上就脫起首飾拆假髮,
剛好看到遠處有打掃的阿桑經過,感謝阿桑救了我們,
(感覺喜來登唯一貼心的,竟然是遇到的兩位打掃阿桑,可悲的飯店~~~)
送客結束後,本想和親友一起在宴會廳內照相留念,
誰知當著我們的面,宴會廳的大門就關上,(可能是忙著收拾要準備賺下一攤了)
雖說裡頭已經沒有我們的賓客,但新人還在宴會廳門口,這樣是否太沒禮貌?!
回房後我的淚水沒停過,收拾好行李便離開了這個一刻也不願多待的惡劣飯店,
我信任男方為神聖的婚姻大事選擇他們心中最理想的飯店,結果卻是如此!!!
還委屈了我可憐的父母及南部親友,
事後抗議,客服部經理有來電致歉,還說願意提供免費用餐之類的補償事宜,
我快氣瘋了,整個飯店溝通協調出現大紕漏,做不到還任意答應客人的要求,
隔天11點多老公出門去飯店抗議,
飯店方面答應"下午"會打電話向我解釋事情的原委,
等到傍晚6點才終於等到電話,
免費用餐??!!我想這一輩子永遠不會再踏進喜來登半步,
ㄧ桌二萬多?!我在海鮮餐廳幾千元的訂婚宴所受的待遇不知好了幾百倍!!
因為我們算小ㄎㄚ所以被瞧不起嗎?
居然還告訴我喜來登設定房客以外國人居多,即便是看起來像同胞的也一律以外文問候。(??!!)
或許因為沒有經驗,我們有準備不週到的地方,
但..在喜來登受到這樣的待遇真是令人憤怒到了極點,
僅以自身慘痛的經驗提醒網友慎選飯店,事前要再三確認並盯緊過程,
飯店口頭上的承諾或願意提供的優惠最好能有憑據,
白紙黑字或mail都好,爭取我們自身的權利時才有證據,
飯店接洽或經手人員也最好留下名片,
日後有糾紛時才容易釐清責任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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