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分類
  • 未分類

5月23日以後結婚要登記才有效!



文章134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8年4月29日

2008-04-29
發布單位:新聞處 發布日期:2008-4-28 12:44

台中市政府今(28)日舉行第175次主管會報,由副市長蕭家旗主持。副市長蕭家旗表示,由於民法法令改變,人生重要的結婚大事,由公開舉行儀式即生效,改成要完成結婚登記婚姻才具法律效力。蕭副市長請民政處研議妥善的配套措施,加強法令宣導,協助民眾順利完成結婚登記手續。  蕭副市長表示,目前民法改變,5月23日後結婚變成登記制,登記之後婚姻才生效,只辦理結婚儀式婚姻是沒有法律效力。未來結婚的民眾可能會有兩個結婚紀念日,一個是辦理儀式那一天,一個是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婚姻生效的那一天。  蕭副市長說,市政府辦理集團結婚,常選在假日舉行。新人們很難當天就去辦理結婚登記,因為假日戶政事務所不上班。如果集團結婚星期六舉行,所有新人的結婚證書上都填上星期六的日期,等到下星期一去辦理登記,法律上正式結婚日是登記那一天,民眾就會有兩個結婚紀念日。他拜託民政處研議,如何讓結婚登記制的變革與集團結婚能不衝突,也協助民眾順利完成結婚登記手續。  民政處處長沐桂新表示,5月23日開始實施結婚登記制,必須男女雙方同時到其中一位的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婚姻才算有效,結婚登記制也是目前的世界潮流。台中市的聯合婚禮預定於5月31日舉行,恰巧是很好的宣導結婚登記制的時機。  沐處長指出,民政處會派專人在集團婚禮現場設置服務台,並在新人說明會時,先向參加聯合婚禮的新人說明清楚,讓新人了解,先把表格填好,把印章帶著。婚禮當天由戶政事務所派人在現場受理,受理之後回到戶政事務所,當日立即將資料建檔登記,之後會將新人們的新身份證準備好,等新人們有時間再到戶政事務所領回,即完成結婚登記手續,所以台中市的聯合婚禮不會因此而停辦。  沐處長又說,為因應台灣人的習俗結婚要選黃道吉日、良辰吉時,又若遇到假日民眾需要辦理結婚登記,需事先向戶政事務所預約,戶政事務所會全力配合。(4/28*11)
  • 加入最愛

  • 檢舉文章

  • Line分享

  • FB分享

文章729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8年4月29日



就是說

不登記就還是單身囉!!

噗∼∼我知道了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182

活動0

發表日期2008年4月29日

啥?
要兩個人一起去辦喔
不能自己去媽?
可是我老公度完蜜月就要回大陸了耶
那那那....
可以等他下次回來再登記嗎?
反正承辦人員也不知道我們真正是什麼時候結婚的吧?
這樣真的很奇怪....
會有兩個結婚紀念日 ><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40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8年4月29日

可以依個人辦吧~ 我記得我有看到規定...
其中一個人去..另一個人寫委託書!

不然,打去戶政問問看!
檢舉此篇回覆
感謝您,於veryWed分享您寶貴的經驗,送出前請詳閱以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