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小題大作嗎?關於婚紗簽約
前幾天跟婚紗公司簽約
當天我約好了門市小姐詳談簽約內容
(先前已下訂了~)
才談不到幾分鐘
門市小姐就被帶走
原因是有外縣市的客人指名服務!!!
接著就換了其他人(會計)接手把合約簽完
當下雖然有表達我們的不滿之處
但是伸手不打笑臉人
再加上我們沒有其他時間討論了
只有耐著性子把約簽完
回來之後愈想愈不對
我的直接窗口不是應該就是我的門市嗎?
因為別人遠道而來
我就要犧牲我的權益?
畢竟有一些細項還沒跟門市商討
是我想太多嗎?
合約仍在七天審閱期中
請問我可以向婚紗公司提出什麼樣的補償請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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