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尾款問題:
尾款並非我們不支付,是因為我們一直聯絡不到邱先生和蔡小姐,或他們以忙為由或向我們承諾會寄成品給我們,我們就每天一等而等再等,沒有期限的等下去,最後不得已才於一個半月後才向消保官申訴,消保官與他聯絡後,邱先生才主動打電話給我們,並說不收尾款將成品交給我們.我還曾告訴他尾款應該付給他,請邱先生把成品做好,雙方也約好時間,最後邱先生還是來電說,有事不能赴約。我們對他們都以誠心的對待,相信他的每一句話,最後只是失望。後來在消保官協調下,對方簽字答應不收尾款,經我們審視後修改後將成品交給我們,又一拖而拖,又要我們花時間請保官協調,後來於結婚的約三個多月後,才把重要部份都切斷的錄影帶給我們,還說他已展現最大誠意???????
當我們提及被剪斷的事情,請他把錄影還原時,他竟然說他的技術不夠,只錄到這麼多,他給我們的錄影帶是母帶的全部,還叫我們重拍。說這句話時一點責任都沒有。
感謝妳這一份的留言....
我在這裡的回應, 不是只回應給妳, 是給每一位看這份留言的人
正如妳所說的, 我一直也這樣相信, “公道自在人心”... 我做每一件事情, 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問心無愧. 妳最後的那一句話, 不管以後妳在哪裡發言時, 我希望妳慎重考慮清楚才說出. 我希望每一個人在還不清楚事情的所有來龍去脈時, 請說話客氣一點. 就讓 “事實說話”. 我們也不希望妳成為傳話的工具.
聖經上說: “不要為不義的事心懷不平”, 申冤在於上帝. 可能有人不會相信上帝,
但是在每一個人心中還是會相信在這個宇宙中還是存在一位最大的 神吧, 這一位神會掌管一切, 就讓這位 神處理這件事情.
對方為妳服務好, 妳理所當然會很願意幫她介紹客人...這沒有什麼錯. 我當然也很尊重妳的做法. 正如我在台北-艾威婚紗店拍婚紗時, 非常非常的滿意他們的服務態度, 價格合宜, 最主要是成品令我們和我們的親朋好友都讚美. 每次提到拍婚紗照時我都讚揚那一家婚妙店, 而且一直推薦給朋友. 那是理所當然. 今天事情是黑當然說是黑, 白的就要說白. 怎能叫我說黑成白, 白成黑呢?
很可笑的是, 當我打電話問耳環事宜時, 時間大約十點多時, 在那個時間她竟然還說她在很忙, 每天都有接不完的case. 早上打電話去, 要不然是不接我的電話. 最後我們只好留言請她不要再躲避, 有責任的人要正面的處理事情.... 最後她才把類似的耳環交給我. 整件事情就拖延了一個月或一個多月. 大家都知道, 向緍紗店租的婚紗, 結婚後三天或一個禮拜內就要還所有東西了. 還好這家高雄的婚店小姐人也很好, 接受我的解釋, 接受我們的謝謝, 叫我們有朋友結婚就介紹給他們就好. 感謝上帝讓我遇到這麼好的店長. 現在這位 “很好” 的新秘, 十點多還在忙著接 case 的, 還說 “我不斷打擾人家睡眠時間”. 真是可笑, 可笑!!!
結婚前一天, 我請他們六點來的, 她竟然跟我說當天三點凌晨她還在忙另外一個case子....她說的話到底現在她還有沒有記得呢? 即然接我的案子, 當天還可以接別的案子嗎? 一般新秘在跟客人簽好約後, 不是當天就不會接新的案子嗎? 除非兩個案子有充分的間隔時問, 不是這樣嗎? 最後她跟我說她會盡量, 但是當天請給她紅包多一點. 原來我們是她初期接的案子, 給我們的價格很優惠, 以後的案子就沒有那麼便宜了. 當初 NT$12,000包新秘,錄影,拍照. 價錢都是他們主動找我, 跟我說的. 我也是這樣同意的. 後來認為便宜, 她就只服務12000的價格, 是嗎?
婚禮結束後(宴席開始前), 有一些朋友要跟我拍照... 我就找他們拍照和錄影, 竟然看不到半個人影. 後來他告訴我, 他們去吃飯. 請問網友, 這樣的服務精神是不是離譜了一點呢? 我今天提及這件小事, 相信讓他們有很足夠的時間, 到時若到法官面前, 就給法官一個漂亮的解釋吧? (這只是其中的一件事).
點點滴滴的事, 有需要在這裡一一的訴說嗎? 我是很想一一的說出來, 讓網友公評, 但是我沒有心力了...
如果對方認為自己是正義的, 我很期盼他們把所有的通話記錄 “一一的放” 給法官聽麻, 大家就不需要多做任何解釋了, 讓事實說話. 我好期待那一天的來到. 也請對方不要製做一些有的沒的證據, 只是浪費更多的時間. 已經都將近五個月了, 準備資料有需要花那麼多時間嗎? 有明智的人, 在處理事情時, 把事情簡單化, 不要小題大做, 從一開始在電話中我就這樣一直跟他說, 把事情簡單化. 但是在這個世界就是有一些人, 很喜歡把事情複雜化. 所有的事情最後都回到原點的.
不妨的告訴大家, 我是越南籍的華僑, 在台灣生活會受到不同的眼光看待, 這是不可免的. 我至於在這裡提及我的國籍, 是想在這強調... 身為是人, 不管是什麼人, 要懂得尊重自己, 尊重別人, 也要讓別人尊重自己. 今天在這裡留言, 想到這件事, 我心中又難過又生氣, 我希望這是我對這個話題說出最後的心聲... 我也想做一個明智的人, 為每一天的時間要好好的珍惜, 快快樂樂的生活,不想跟這件事起起伏伏, 被它再左右了... 相信我的家人也不願意看到我對這件事再難過. 現在我想起來了, 我們竟然是她初期的白老鼠, 當初請她網址和作品給我看, 那時她都未完成, 今天 竟然在網路上看到她做得有模有樣的完成. 人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我現在學會了. 她可能也學乖了? 你得到那麼好的服務品質為你高興.為你服務品質好,並不表示代表為我服務品質好.
最後, 我大聲的說, 再次的強調, 我是遇到沒有職業道德的業者. 往後若在法官面前, 在上帝的公證之下, 我還是這樣的說, 這樣的強調.
希望他們也把這份留言, “完完整整”的印出來, 請不要再斷章取義。 到時在法官面前就像這位網友所說的,可以做為控告我們的依據。
請邱先生和蔡小姐親自上來留言,並向所有的網友保證以後不會用如此方法對待他的客人,我也不想再追究,讓上帝自己行動,我相信有天理的。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只是時間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