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分類
  • 未分類

TO.fifi~真想幫妳出一口氣=>__<=



文章56

活動0

發表日期2002年6月7日

2002-06-07
我幫妳問過我ㄉ貓主人ㄌ
他說這樣子可以告那男ㄉ與妳阿姨誨謗
可要求名譽與精神賠償
因為那男的所說之行為如果成立
就必須要有真切的時間地點
並對照妳該時的行徑~

真的沒有的事就是沒有
如果那男人為了討好妳阿姨而做偽證
是會很衰尾的唷
另~作夢與第六感是不會被司法採信ㄉ~

還有~我覺得告與不告是在其次
重點是妳的態度要強硬一點
不要讓人家覺得你好欺負
試想
就算那男子喜歡妳~今天如果他相逼成功讓妳委屈下嫁
可是以如此不光明ㄉ手法得到妳ㄉ男人以後會多有出息?
會對妳與妳的未來負多少責任?!

所以~
不要跟這種爛人客氣
妳阿姨也真是誇張
她自己是女人~難道不知道對女人來講名譽是很重要ㄇ?
妳怎ㄇ不學她亂講~說那男人是她養ㄉ小白臉呀?!
是為ㄌ把他留在身邊才拖妳下水作掩護ㄋ.....

第一次聽到這ㄇ白目ㄉ事...........
  • 加入最愛

  • 檢舉文章

  • Line分享

  • FB分享

文章18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2年6月7日

娜娜:

你說
「因為那男的所說之行為如果成立
就必須要有真切的時間地點
並對照妳該時的行徑~」

這是啥意思呢?
如果我們雙方都沒有証人也沒有証據的話怎麼辦???

今天不是告不告的問題啦,只是ki mo gi的問題啊~
他們太過份了,以為我好欺負哦~~
檢舉此篇回覆
感謝您,於veryWed分享您寶貴的經驗,送出前請詳閱以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