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已經決定好結婚宴客的日子是國曆9/16(農曆8/6),<br> 後來決定改為先公證然後宴客,因為怕9/16是大好日子會有很多人,想說提前一天星期六先去公證,不過那天農民曆上是忌嫁娶,請問公證還需要管農民曆上說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