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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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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0

發表日期2002年5月27日

2002-05-27
請教各位前輩:
我和未來的老公計劃在宜蘭羅東公證結婚,但我們倆都在台北工作,且老公也打算將來在台北市買房子,所以我老公的戶籍不想留在羅東,反而打算暫時遷入我家(台北市),以便擁有台北市居民的貸款條件,那結婚登記時,該如何辦理呢??結婚登記和戶籍的遷入遷出有無關係啊??請知道的前輩告知,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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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2年5月27日

結婚登記可和戶籍變更同時辦,省事啊!

1.備妥你們兩人原來的戶口名簿,身分證,印章,結婚證書(要有2個證婚人簽名蓋章,其他主婚人或介紹人若沒有就劃掉無妨)
2.到你台北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去辦結婚登記,同時將你老公戶籍遷入你家(同時可辦你老公羅東之遷出,不必跑去羅東),在兩份戶口名簿上修改
3.去另一個櫃檯辦身份證

p.s.不一定要兩個人一起去,其中一個人去就可以,換身分證要coco!
在哪裡公證結婚與戶籍所在地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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