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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綠卡持有者,離美不得超過六個月的規定
我家帥去年拿到臨時綠卡,也在九月中首次入境美國,一個月後離境。。
我們婚禮安排在429,本來打算在四月(婚禮前)再入境美國一次,但是恐怕臨時無法趕在婚禮前入境再出境,如果等結完婚之後再去,怕會牴觸到聽說的一項規定"綠卡持有者,離美不得超過六個月"
因為如果等結婚完再去美國,也是晚個一個禮拜左右的時間,帥帥心想不要寫白皮書,以免以後真的需要寫,而我們卻早以有很多請假的記錄
請問有經驗水水帥帥們,是真的超過六個月就很麻煩嗎?還是如何呢?謝謝!
(今天本來要打去AIT,沒想到他們很早就下班了。。)
我們婚禮安排在429,本來打算在四月(婚禮前)再入境美國一次,但是恐怕臨時無法趕在婚禮前入境再出境,如果等結完婚之後再去,怕會牴觸到聽說的一項規定"綠卡持有者,離美不得超過六個月"
因為如果等結婚完再去美國,也是晚個一個禮拜左右的時間,帥帥心想不要寫白皮書,以免以後真的需要寫,而我們卻早以有很多請假的記錄
請問有經驗水水帥帥們,是真的超過六個月就很麻煩嗎?還是如何呢?謝謝!
(今天本來要打去AIT,沒想到他們很早就下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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