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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Sara前輩∼



文章501

活動0

發表日期2002年5月3日

2002-05-03
前輩,
妳識得"菊池久美子"(不知名字有沒有記錯?)這號人物嗎?
她是日本少女漫畫家,
前陣子有應邀來台辦簽名會(台北國際書展)
我今天和她同桌吃飯喔(中山北路天廚)
她是小日本前同事的大學同學(關係有點遠)
可惜的是
我不曉得她畫過哪些漫畫?(少女年紀離我遠矣)
不好意思就這樣要簽名:P

聽說在日本辦結婚登記粉麻煩
還要準備我和小日本合照的寫真及他寫給我的手紙
有種受辱的感覺
如果我是金髮妞的話
他們也會這樣要求嗎?

我結婚寫真素在中山北路上那個"蘇"什麼來著的什麼"雅"拍的
包套26組56,900(這是特價喔)
昨天去挑毛片
看到店門口貼著週年慶特價
什麼跟什麼嘛!

想看偶本尊嗎?
可偶也沒看過您的耶!
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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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90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2年5月3日

本想自已私下回信給巴巴里的。但是想想可以幫助嫁日本郎的人。

就公開在這兒啦。

在日本先辦結婚登記的方式是



1。台灣方面的文件是這樣子

戶口謄本.,戶口謄本的日文翻譯,還有你的印章和護照。

如果你無法提出戶口謄本的日文翻譯,那就是拿去給人家翻譯。

據minx說很貴。。。我是自已翻啦。而且我也沒有拿到駐日本的代表處公證。

翻譯人要在那個文件上簽名。反正簽名又不用錢,就簽啦

2。日本方面

要印章和戶籍謄本。



3。入藉申請表

可以在區公所拿得到。上要有二個證人簽名蓋章。



光送件是全年無休二十四小時。但是在區公所不上班的時間去送件,在上班時間本人還要再去一次。

可以一個人去送件。

區公所沒有說要我們的合照和情書。

你是從那兒聽來的話(哈哈!真是笑死我了)




先在台北辦結婚的手續可以問大阪花嫁


我看過你說的久美子作品《阿媽是偶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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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85

活動0

發表日期2002年5月3日


想先在台灣辦結婚手續的流程如下:

1. 向日本戶籍地的市役所(區公所)申請個人戶籍謄本一份做為單身證明

2. 戶籍謄本送到駐日經濟文化辦事處接受認證

3. 認證後的戶籍謄本再送回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做覆驗

(因為大阪花嫁是申請公證結婚,故以下為申請公證結婚的流程)
4. 持前述戶籍謄本、護照影本和台灣人身分證影本、證人兩人之身分證影本,
  向各地法院公證處申請公證結婚。

接下來的動作,要等到大阪花嫁正式辦完手續後才能繼續說明,不過大概就跟
一般在日結婚登記差不多,只是需要公證結婚正本(交流協會認證)和譯本吧。

法院公證處接受的單身證明有兩種,除了戶籍謄本之外,如果日本人在台灣,
可親自到交流協會,向公證人當場宣誓自己仍為單身,就能取得交流協會發給
的單身證明,但仍須送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做覆驗。

【其實大阪花嫁對這種單身證明很存疑,因為沒有戶籍謄本,光憑口頭宣誓就
 能保證真的單身嗎?!不過聽領事事務局的承辦人員說,很多案例都是使用
 這種單身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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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拉-san

《阿媽是偶像》是不是那個阿媽突然返老還童變成少女偶像的漫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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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01

活動0

發表日期2002年5月3日

差點被小日本罰跪算盤">_<"
日本語果然要聽到最后一句才知道在講什麼
不像中國話,聽了前頭就知后頭要講啥
他說是申請"配偶者簽證"啦!
類似居留證那種東西
我就可以第一次待一年
第二次待三年......
我也快笑死了
什麼鳥要求?!
不過香港那頭也是這樣要求的
也要準備合照及手紙什麼的
台灣人會在香港跳機嗎?

"阿媽是偶像"還是沒聽過
偶年紀真的老了

臉上掛三條斜線的巴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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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85

活動0

發表日期2002年5月3日


還好啦

我想巴巴里ㄤ講的應該是「日本人配偶居留資格認定證明書」,
因為巴巴里還沒有外國人登錄證(就是給外國人的身分證),居
留期限最多只有六個月,每6個月就要申請延長居留一次,而且
無法享有跟日本國民一樣就業等的權利和福利,所以他才要妳申
請。

申請居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時須準備的相關文件如下:

1. 居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交付申請書(有固定格式)

2. 申請人照片2張(4x3cm)一張貼在申請書上,一張背面寫上
  名字後浮貼

3. 申請人的戶籍謄本

4. 申請人的住民票

5. 結婚申請書的受理證明書

6. 申請人或日本人的日本國內在職證明書

7. 申請人或日本人的收入證明書(如稅單等)

8. 身元保證書(有固定格式)

9. 申請人的履歷書、畢業證書、出生證明、護照影本(正本備查)

10. 住處的說明或地圖(有固定格式)

11. 夫婦倆人的合影2張

12. 質問書(有固定格式)

13. 親屬一覽表(有固定格式)

14. 申請理由書(入國理由書;有固定格式)

15. 貼有日幣450圓的回郵信封


在等待寄來的期間,可先向區公所申請外國人登錄證明書,收到
居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後,再合併提出申請更改居留資格。第一次
通常都只會給妳1年的居留資格,隔年到期的一個月前就要重新
申請,第二次開始才會有3年的居留資格。

這樣,是不是稍微有點概念了。

喔,外國人登錄證要在居留到期前到區公所更換。


有沒有覺得很麻煩?大阪花嫁預定明年才要去日本,不過今年九
月就要開始辦手續了,建議早點辦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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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minx

文章2543

活動0

發表日期2002年5月8日

嗯...雖然大家講了很多...可是我們做的很少哩...

ㄚ我們就是...

1.先向台灣的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
2.用沙拉小姐給我的word檔案...將戶籍謄本翻譯成日文...
(我們沒在翻譯本上簽名說...)
3.在2月的某個日本國定假日送到千葉縣市原市的戶政機關...由於公家機關放假...
我棉是交給和藹可親ㄉ警衛伯伯哩...
4.大約兩三週後...就收到了向媽媽寄來的日本的戶籍謄本了...

後來我問台灣的戶政事務所...他棉說如果有日本的戶籍謄本就不用公證結婚了...
直接拿那張日本的戶籍謄本(也必須有中文翻譯本喔...)去公證...
再拿到戶政事務所換身分證即可...

我記得那個戶政事務所的小姐是叫我拿到地方法院公證說...
我之後打電話給新店地方法院...
他們也說拿日本的戶籍謄本跟中文翻譯本去公證即可...
而且還不用兩個人一起去..一個人去就可以了說...

怎費這樣哩...大家接收到的訊息都不太一樣哩...呵呵...
ㄚ反正我這個禮拜就會去了...到時候就知道行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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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90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2年5月17日

minx你的手續辦的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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