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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懂法律的水水~
話說9月份時我的母親在中壢中和路上和一位陳姓巡佐發生小擦撞(母親搭乘親友駕駛的轎車,在路口等候紅燈的同時,親友叫我母親先下車,她去停車即可..當然這是我們的疏忽而也再次提醒母親下次別再這樣了,母親當時未加反應即開車門,結果車門不小心去卡到這位尚在行進中陳姓巡佐的腳--大家都在等紅燈的同時陳先生騎車要先停到前面,造成對方左膝蓋有點擦傷)據母親說當時這位陳先生大聲哀號並要求叫救護車..救護車也真的來了,附近的人都不可思議這位先生會不會太誇張,母親是一位很老實的人,所以在和對方到分局作完筆錄後,母親也帶著紅包去探視對方的情形,後來雙方也至分局制作合解書,由於對方是警務人員,所以他說由他送呈結案即可(一式三份)另一份由母親帶回.事隔一個多月,這位陳先生提出保險理賠,並表示這份和解書他並沒有送出,所以母親包給他的紅包--據和解書上是說醫療費用--不算數,保險公司在不想得罪警務人員下,也就鼻子摸摸..自認了.在此,當然如果合理的保險理賠,這當然沒有意見,這是這位陳先生的權利.而我也只是想弄懂.如何確認這份和解書是否真的送出去存查呢?(如果己存查代表就結案了,日後我們也不用擔心..二三年後這位陳先生說..我們都沒處理..或他開始有任何的不妥皆因這小小的擦傷).事發時母親並不敢跟我說,怕我擔心,我也希望這只是小小的意外,但為了不讓母親只是看著拿回來的和解書及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煩惱,我只好來問問懂法律的專家,不然我們好像也不能怎麼樣了..
我有打去分局想問看看..但分局的執勤人員愛理不理的..好似我是呆子..啊..我也是真的不懂才想打來問嘛..真洩氣..又不能當他是態度不佳的客服人員打去申訴..~.~""
我有打去分局想問看看..但分局的執勤人員愛理不理的..好似我是呆子..啊..我也是真的不懂才想打來問嘛..真洩氣..又不能當他是態度不佳的客服人員打去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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