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分類
  • 未分類

蜜月要去歐洲的人一定要看



Lv1 clmf

文章4522

活動0

發表日期2006年11月6日

2006-11-06
更新日期:2006/11/05 12:09
最近打算去法國巴黎的觀眾請注意了,戴高樂機場今天宣佈,除了藥水等幾樣特定項目外,所有的液態物品一律不准隨身攜帶。當局規定,從明天開始,只要是液態物品都必須放在托運行李中,不准帶上機,嬰兒喝的牛奶和藥水則是例外,不過藥水最多只能攜帶100CC,而且還要附帶醫生配方。自從今年八月英國機場驚傳,恐怖份子打算以液體炸彈攻擊的陰謀後,英美等地的機場便規定,乘客不准攜帶液體物品上機,法國為了遵守歐盟法規,也決定配合,採取相同的安檢措施。I


基本上 所有歐盟的國家也跟進了
所以請你要去歐洲的人 你的保養品都是要注意的!!!!

交通部民航局宣布,今(六)日起,旅客若由歐盟會員國出發或轉機,隨身攜帶液態、膠態及噴霧類物品不得超過一百毫升,且須放在大小一公升的透明塑膠袋內。

交通部民航局副局長李仲榮指出,原本只有飛往美、英班機的旅客行李受限,十一月六日起,擴大至歐盟二十五個會員國。

李仲榮表示,旅客出國觀光旅遊,常隨身攜帶乳液、防曬油、飲料、牙膏、髮膠、醫療用藥等個人用品,今日起,若由歐盟會員國出發或轉機,隨身攜帶液態、膠狀及噴霧類物品,需遵守相關規定。

旅客隨身攜帶的液態、膠狀及噴霧類物品瓶罐,每罐容量不可超過一百毫升,須放在大小一公升且可重複密封的透明塑膠袋內,每人僅可攜帶一袋,經X光檢查後攜帶上機。隨行嬰兒食品、醫療藥品或因特殊飲食必需之物品,須於安檢線申報。

李仲榮指出,旅客若在歐籍航空公司航機,或歐盟會員國機場內,通過登機檢查點後購買的免稅品,需包裝在透明塑膠袋內,並由販售員封籤及附上銷售證明,以便安檢線目視檢查。

這些規定適用所有自歐盟會員國出發或轉機旅客,旅客有疑問可向航空公司洽詢,或到民航局網址查詢www.caa.gov.tw。
  • 加入最愛

  • 檢舉文章

  • Line分享

  • FB分享

文章56

活動0

發表日期2006年11月6日

謝謝水水的分享
檢舉此篇回覆
感謝您,於veryWed分享您寶貴的經驗,送出前請詳閱以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