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5日 在這個普通的大日子,我們結婚囉!

這天好像來的有點慢了...,但最後我們終於完成上半場的修練。

帶這感恩的心,我真的很開心能成為"莊太太"。

 

從97年開始結婚改為"登記制"!

也就是說 拍婚紗、宴客、訂婚、公證等儀式,都不算合法夫妻喔!

一定要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才算數,所以挑個"好日子"(宜嫁娶)不管是平日或假日都可以去辦理喔。

PS:假日辦理要記得事前與戶政所預約,可選擇假日當天辦理、也可選擇事前辦理,假日當天生效。

而且一定要在雙方(擇一)的戶籍地辦理,記得攜帶:

1.身分證

2.雙方戶口名簿

3.彩色相片(證件照2吋)

4.印章

5.結婚書約(網路上列印或自製都可)

6.證人簽名

辦理時間很快,大約半小時內就完成了!

 

過程概述:

抽號碼牌→窗口辦理→結婚書約簽寫→(遷戶口)→換身分證→完成!

 


 

貼心提醒:

◎證人簽名,可選擇親朋好友或父母長輩,記得私下抄寫證人的身份證字號及戶籍地。因為戶政所職員會查證人是否滿20歲,會需要用到這二項資料。

◎結婚書約,可自行重新排版,也可網路上列印公版,但記得若要用特殊紙印或磅數較厚的紙印,一定要選擇平滑的紙...,免得印章蓋不上去!

我就天兵,用了磅數很厚的美術紙,上面還有紋路...結果印章怎麼蓋都蓋不漂亮...糊糊的!

可多印2張書約到場,免得緊張寫錯字塗塗改改的... 。

◎很多人都說結婚什麼都要新的...,我倒是定做了一對新婚印章留念,很特別喔!超推薦...效率好配合度高!

◎若你是戶長,那可以到場再重新申請戶口名簿就好了,不一定要大費周章特地去申請。

 

後記:

要去戶政事務所證登記前一直爬文,還打了兩次電話詢問細節,沒想到亂中還是出小差錯!

但換完身分證之後...

我們都喜孜孜地,到了晚上還不段看著對方傻笑...

很特別的經驗~ ^^

希望大家都幸福長長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