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決定了,起碼有一件是我要完全照我的意見去做---請新娘秘書!

今天早上和老媽回報戒指的事,老媽本來就是豁達的人,說她不介意,反正本來也就是給我們當紀念。但是聽到他為了婚禮的事發脾氣動怒,老媽居然發飆了:「我就這麼一個女兒,他要敢對你怎樣,我一定跟他拼了!」也才說出:老爸並不贊成我們當初為了他的居留權而先公證,更擔心他是為了簽證才娶我,但畢竟是我的決定,他們也只能祝福。當年爸媽為了結婚的事,對雙方都心懷芥蒂,至今亦然,所以老媽很久之前便聲明過,我們這幾個兄弟姊妹結婚,一切從簡。誰知還是弄成這樣子。

這場障礙賽似乎越來越艱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