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在怡人園訂席

我們去的是民權店..卻來了一個得和店的接洽人員
結果她訂完就不管了...把我們氣的半死!!

實在不想把她的名子拱出來

整個接洽過程都很強硬折扣也很低
14000多一桌換來這樣的品質我真的覺的很不值

文定前的準備事宜也因為她的不讓步把我們搞的很麻煩

我ㄧ開始說要請他們前一晚代收喜餅

結果她又說不能前一天送餅只能當天才能送到!!
哪有不能寄餅的事...

讓我們整個行程大亂

後來到了晚上才又打電話詢問又同意!!
民權店經理說~哪有不能寄餅的事!!
這是不悅事件之一...
我們才又大費周章的把餅載過去讓我們多此一舉

我現在要說的是~

因為當初我們簽訂的合約是

未訂滿15桌要罰2000元

文定前他跟我確認桌數我跟他說16

照理應該是開多少桌就收多少錢ㄚ?

我聽過的餐廳都是有1.2桌的增減空間
當天我只開了14桌空了兩桌
她們還是堅持那兩桌一樣要收費照開
我不懂的是:
為什麼沒開的那兩桌也要收費
??
不能只罰2000就好

但她們卻堅持桌數就只能開超過不能減少?

實在覺得沒有道理

說什麼菜是準備16桌的菜

所以我們只得把菜打包

文定那天我媽媽拜託了很久才答應讓我們寄桌3個月

但要我們把前菜的冷盤帶走

因為我嫁到南部

家裡人口又少無法湊成一桌...
人數少去吃又不划算打包也麻煩

打電話詢問告知真的無法去吃看能不能加減退我費用!!

但餐廳方面堅持不讓我退費也不能延長寄桌時間

我不要求退全額

也可以請餐廳把冷盤的錢扣掉

再打折扣退費給我

這樣真的不行嗎?

我真的很不悅!!

整個訂席跟文訂過程都讓我對餐廳印象很差
以後也不會推薦朋友在那辦喜宴了

請問~我這樣的要求合理嗎?
我該怎麻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