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在怡人園訂席
我們去的是民權店..卻來了一個得和店的接洽人員
結果她訂完就不管了...把我們氣的半死!!
實在不想把她的名子拱出來
整個接洽過程都很強硬…折扣也很低
14000多一桌換來這樣的品質我真的覺的很不值
文定前的準備事宜也因為她的不讓步把我們搞的很麻煩…
我ㄧ開始說要請他們前一晚代收喜餅
結果她又說不能前一天送餅只能當天才能送到!!
哪有不能寄餅的事...
讓我們整個行程大亂
後來到了晚上才又打電話詢問又同意!!
民權店經理說~哪有不能寄餅的事!!
這是不悅事件之一...
我們才又大費周章的把餅載過去讓我們多此一舉
我現在要說的是~
因為當初我們簽訂的合約是
未訂滿15桌要罰2000元
文定前他跟我確認桌數我跟他說16桌
照理應該是開多少桌就收多少錢ㄚ?
我聽過的餐廳都是有1.2桌的增減空間
當天我只開了14桌空了兩桌
她們還是堅持那兩桌一樣要收費照開
我不懂的是:
為什麼沒開的那兩桌也要收費??不能只罰2000就好
但她們卻堅持桌數就只能開超過不能減少?
實在覺得沒有道理…
說什麼菜是準備16桌的菜
所以我們只得把菜打包
文定那天我媽媽拜託了很久才答應讓我們寄桌3個月
但要我們把前菜的冷盤帶走
因為我嫁到南部
家裡人口又少無法湊成一桌...
人數少去吃又不划算打包也麻煩
打電話詢問告知真的無法去吃看能不能加減退我費用!!
但餐廳方面堅持不讓我退費也不能延長寄桌時間
我不要求退全額
也可以請餐廳把冷盤的錢扣掉
再打折扣退費給我
這樣真的不行嗎?
我真的很不悅!!
整個訂席跟文訂過程都讓我對餐廳印象很差
以後也不會推薦朋友在那辦喜宴了
請問~我這樣的要求合理嗎?
我該怎麻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