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興我們有共同美好的經驗,

在同一個地方、同一群人的身上得到了一樣的溫暖跟幸福。

即便如此,

我相信過程裡感受到的每一分喜悅畢竟是不同的,

妳不可能跟我有一模一樣的包套內容、一模一樣的拍攝過程、一模一樣的感謝語。

經驗分享並不是什麼了不得的事,也算不上甚麼智慧財產權

但,連續7個字一樣就叫抄襲,

我或許不介意妳Copy + paste + 多加幾個字,就把我的感動變成妳的感言,

但告知作者跟標明出處是基本的網路規則吧...

這樣子真的很沒禮貌....

 

發洩完畢,還是祝妳結婚一切順利,

因為我真的很幸福,不該讓這些小小的不愉快染污微笑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