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1.01.01我們完成登記了
來分享一下注意事項:
1.事先預約
因為101.1.1日是星期日,所要至少要在三天前提前跟戶政事務所預約喔!
他們會安排服務人員在假日排班。
越早預約越好!這樣才可以指定想要預約的時間。
本來帥帥想在10點10分登記,不過被別對新人捷足先登囉。
後來我們還是等到11點11分有在電子鐘前拍照。
2.準備書約
我們是在台北市登記的。書約是在網路上挑喜歡的下載使用。
當時是印了一式三份,其實承辦人員只收一份,另外兩份自己留存。
(自己留存的兩份是用米白色星采紙印的,給承辦人員的是普通白紙印的。)
他也不會比對我們留存的兩份,所以單純只有收藏價值。
用星采紙的效果很有質感(A4一張4元),看過的朋友都會問,
所以不建議上網買動輒100多元的書約了。
另外,自己列印書約會呈現不滿版的狀況(四邊會留白),
所以我們是去影印店列印,再請老闆幫我們用裁切機剪去四邊白白的部分,
當時本來還擔心紙的大小就不足A4了(但肉眼其實看不出來),
登記那天承辦人員也沒注意到這微小的差距,
最後拿去護貝就很讚了^^
3.證人簽名
如果證人不能於登記日到場的話,記得事先請證人先簽名蓋章即可。
證人的資格不限,父母也可,路人也可,我們是找好朋友啦!
(我朋友到區公所辦事被一對不認識的新人找去簽名)
4.攜帶物品
必帶:
兩人印章
兩人身分證
兩人戶口名簿(不一定要遷戶口,配偶欄會加註)
書約
100元(換身分證一張50元)
自行斟酌:
相片(若要換身分證照片的話)
相機(拍照留念)
100元(若要順便申請結婚證明書。一張一百元。)
拍照道具(戒指捧花等等)XD
---------------------------------------------------------------------------------
後記:
當天早上大家照著時間一對一對的來登記,
我們前面的一對新人雙方的父母親戚都來了,
還順便上演求婚戲碼,他們拼命拍照的結果就是我們被delay了20幾分鐘,
最後是加派戶政人員才不再讓後面的人苦等。
如果有看時辰去登記的水水帥帥,記得要維護自己的權利,免得錯過良辰吉時。
那一天登記的新人有兩個兩個去的,也有帶朋友父母去的,
有著平常衣物也有盛裝打扮(穿西裝禮服)去的,
而我跟帥帥就是兩人手牽手穿著牛仔褲去的,
比較麻煩的是拍照就要請人幫忙,不過這樣也很甜蜜,
可以得到很多人的祝福。
中午的時候我跟帥帥請媽媽去吃個牛排,這就是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