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期間接到醫院打來的電話,讓我心跳差點少跳一下,

我以為唐氏症的驗血報告出來了,有什麼異常的現象,

還好是個烏龍事件,護士說我上次抽的血因為過年期間休假沒驗,

所以血因某種因素給流掉了!她要我們儘快再去抽一次血。

聽到不是寶寶的問題,當場我就鬆了一口氣,

可是當天又趕到醫院抽血時,心裡還真有點氣,

當初醫生要我們提前去抽血,不是要在過年前趕快驗出結果嗎?

怎麼現在反而是因為過年沒驗而發生烏龍事件呢?

真想向醫院請求精神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