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幾年前,我阿公和我爸相繼生病過世了,我爸是三兄弟中的老二,於是,阿公在鄉下的老房子(連曬穀場,約100坪甲建)和田地(800多坪農地)就由大伯父、叔叔各持分三分之一、我們姐弟四人+我媽各持分15分之一....

其實老房子的100坪甲級建地是當年跟政府租的,我們繼承了這個租約,並享有購買這塊地的權利,伯父和小叔在阿公過世之後,陸續把各自的家當搬進去,再過不久,連門鎖都換了(不給我們),去年整修老房子,我媽問我表姊說,我們要不要幫忙出錢?表姐手一揮,說:使用者付費,他們跟小叔各半就好....

最近大伯和小叔把房子跟政府買下來,因為現在公告地價,一坪只要2萬,政府即將漲價,而且現在買下來,直接登記給大伯、小叔的兒子(他們兩個人各有一個兒子),以後就不用擔心表姐們來分財產,更可以省遺產稅、贈與稅。大伯說,叫我們家五個人過年祭祖時,帶證件印章去,簽放棄繼承...我們當然很不高興,我也跟我妹講好,絕對不會配合....但我媽卻跟小叔達成協議,說房子買下來,登記三分之一給我大弟(是的,犧牲小弟),然後我媽開始反過來當說客,一直叫我跟我妹放棄繼承,說人家有給我們一個名字就好了...

我的意思是,既然要處理,就連農地也分一分吧,誰要,就跟其他繼承人買起來。還有,大伯跟小叔常常在聯絡,你們要拿房子可以,那不值錢的農地給我們,不過分吧~

大伯小叔堅持不處理農地(因為他們想要繼續無償使用),現在好像大家都僑好了,剩我跟我妹從中作梗,我覺得有點傷心...十幾歲就沒爸爸了,爸爸唯一留給我的東西,現在又要我"顧全大局"、"不要計較"、"以和為貴"

我跟老公說(還好老公有錢><),老公說他願意付買房子的全額,另外補貼給所有繼承人1坪兩萬(建地部分)、1坪5千(農地部分),但是,他也說,傳統上,女孩子是沒有分的

真的很高興,老公這麼疼我(他可以不淌這片渾水的),只是,如果我真的說出口了,這個家族的最後一點點表面和諧也就破碎了,猙獰的現實面就會浮出,以後也將很難修補,但至少這口怨氣,我不用吞下去~

我該這麼做嗎?該開這個口嗎?還是該讓?

該顧我媽、我弟,還是該顧自己?(我妹經濟負擔重,如果因此得到我給她的她那份持分財產,約有50萬元,也不無小補囉)

文長,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