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這位阿嬤感到心痛,還有這對夫婦不負起責任,陷老人於不義,我也不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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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嬤17刀殺幼孫 輕判3年半

 

 

2011年 01月25日 蘋果日報

【丁牧群╱台北報導】台北市罹患乳癌的林姓婦人去年八月因長期失眠,還要照顧十一個月大的外孫壓力大,一時情緒失控,想跟外孫同歸於盡,拿菜刀砍殺外孫超過十七刀,砍斷男嬰頸動脈和脊椎致死。台北地方法院昨依殺人罪輕判林婦三年六月徒刑。
殺人罪刑度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因台北地院昨未提供此案判決書,承審法官也未說明判決理由,無法得知林婦為何獲輕判三年六月。律師蔡文玲表示,可能是法官考量林婦符合自首、坦承犯罪或情堪憫恕等減刑要件,才減刑為三年六月。
 

砍斷脊椎頸動脈

檢方起訴指出,林婦(五十六歲)與女兒、女婿同住,去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女兒、女婿都外出工作,照顧外孫的林婦突然情緒激動,拿菜刀往男嬰頸部猛砍,砍到男嬰頸動脈、脊椎斷裂,大出血死亡。法醫驗屍認定林婦下手超過十七刀。
林婦供稱,女婿脾氣不好,常為小事大罵才十一個月大的孫子,她聽在耳裡,感覺像在罵她,讓她很不是滋味,又因她罹患乳癌,常做化療,晚上睡不著精神很差。林婦還說,她不知道為何做出這麼可怕的事,砍下第一刀時孫子大哭,令她心慌意亂就亂砍,希望檢察官快將她起訴,法官早點判刑讓她去坐牢。
男嬰母親則哭求檢方從輕量刑,但男嬰父親不原諒林婦。案發後林婦遭羈押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