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跟律師討論過後...律師給我的建議是先寫存證信函
如果他還是這樣逍遙在外就馬上提告...,我想過這或是對我來說是最好的方式。
因此3000的存證信函費用我就自己動手寫起來,一開始
還覺得好緊張好難..婚姻走到這樣的地步真的有點可笑。
原來老婆總是不比外面的好....

敬啟者:緣本人與台瑞於民國(以下同)103年0月0日結婚,迄今已有000天,夫妻間感情原本恩愛,惟詎料台瑞自103年0月0日起,與前女友00小姐曖昧不清,對本人之態度日趨冷淡,甚至進而離家出走,核諸台瑞行為,誠屬不該亦未善盡法律上應有責任。
  冀台瑞能盡速返回家中,若台瑞然堅持不返家,本人於必要時將會採取相關法律行動,追究台瑞相關法律責任,望台瑞於函道之日起七日內盡速返家,切勿自誤。

看起來很有模有樣...但我的心有多痛我想沒有人懂!!!
離婚似乎是必經的過程,很多人問我為何要提告因為我認為我沒有錯誤
也很多人說愛情是沒有對跟錯...試問「婚姻」「愛情」哪裡一樣...
多了一張紙嗎??? 錯了!!!!是多了責任的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