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確定要結婚,我老公去跟他媽媽說我想要他隔壁的房間當書房,他媽拒絕了。她說:「那間空房間是要讓鄉下親戚來台北時可以住的。」我知道以後滿腔怒火,認為她為了不知幾百年才會來一次台北的鄉下親戚,情願空著房間養蚊子,也不願意讓我把書放過去,她還跟我說那間空房間是和室,我的書放過去會刮傷和室木板,然後也跟我說她想空出來讓鄉下親戚住。我很不開心,因為這樣我就變成被強迫要跟我老公一起睡同一間房,如果吵架或是我想一個人安靜一下、想看書、聽音樂等等,都要跟我老公擠在同一個房間,更別提要忍受他的打呼。我是在心不甘情不願的情況下接受這個決定,所以在往後的日子裡有時候會跟我老公抱怨。


但我老公根本不把我的感受當一回事,還開始罵我愛抱怨、愛計較。他說這件事他也沒辦法做主,他媽媽不願意,他也沒辦法,還說我害他很心煩。我也火大,就跟他大吵一架,還丟出不想結婚這句話。


再容我補充一件事情吧!!我老公的哥哥結婚後搬出去,是無條件住在我公婆買的一層公寓,大約30坪左右。而我因為老公的請求才答應跟公婆同住,連隔壁一個空房間都不能給我當書房(躲避打呼的睡房),會不會太過分?我不禁想,為什麼我老公的大嫂就可以這麼無憂無慮的跟老公住到外面去,我就要跟公婆住,到最後還被擺一道,連個空房間都沒資格住。我這樣算什麼?依附在我老公身上的跳蚤嗎?都不能有個獨立的生活空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