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訂婚」著重女方的禮俗,「結婚」著重男方的禮俗,
現代大多由男女雙方協商合意即可。以下為一般禮俗,
可視實際需要或地方習俗,酌情增加或省略。
1.訂婚當天,男方將「行聘禮品」以二、六或十二個紅木盒裝盛,
人數六、十或十二人,於車隊裝載完畢後,鳴炮出發赴女方家。
2.男方車隊至女方家前約一百公尺處鳴炮,女方亦鳴炮回應。
3.媒人先行下車,其餘接著陸續下車,準新郎最後,
由女方幼輩(男)開車門請出並端洗臉水讓準新郎洗手、擦臉,準新郎給該幼輩紅包禮。
4.男方人員將行聘禮品(紅木盒)交與女方抬禮品人員。
5.男方親友依序進入女方家。
6.女方長輩招呼男方親友依長幼入座,準新郎居末座。
7.坐定後,媒人正式介紹雙方親友,
先介紹男方親友給女方(準新郎最後介紹),再介紹女方親友給男方。
8.禮品陳列就緒後,媒人居中將大小聘、金飾、禮品點交予女方家長。
9.女方親友將禮品收好,並在神案桌上陳列祭品,準備祭拜女方祖先。
10.準新娘雙手捧茶盤(上置甜茶若干杯,視男方人數而定),
由好命(有福氣)的婦人(或女方女長輩)攙扶出堂,
向男方親友(由長而幼,準新郎最後)一一敬茶後退堂,
(出堂和退堂時向男方親友一鞠躬)。
11.男方親友將甜茶喝完,並將紅包置入杯中。
12.準新娘出堂收茶杯(過程和敬茶同)。
13.奉茶完畢,接著進行「戴訂婚戒指」(掛手指);
將金、銅戒指以紅線相繫,取夫婦同體同心之意或以鑽戒代替。
女方準備高椅、矮椅各一張。
準新娘入座,臉朝客廳大門,向外而坐,兩腳踏在矮椅上。
準新郎站在準新娘右邊,面對準新娘。
準新娘伸出右手,準新郎右手拿戒指,套入準新娘右手中指(套入前應配合拍照者)。
準新郎伸出左手,準新娘右手拿戒指,套入準新郎左手中指(套入前應配合拍照者)。
準新郎將紅包禮交給準新娘。
14.戴完訂婚戒指後「改換稱呼」,媒人帶著準新郎,
對女方之長輩、父母、親友依序改口,一一稱呼過一次,
準新娘對男方之長輩、父母、親友依序改口,一一稱呼過一次。
15.請準新娘之母舅「點燭燃香」,女方要給母舅點燭禮。
16.女方父母及準新人祭拜祖先。
17.女方將行聘禮品退還部份,連同回贈禮品裝入紅木盒,
交給男方親友裝載上車。
18.訂婚儀式完畢,女方端出湯圓或點心招待男方親友,
之後在家備席招待男方或轉赴餐廳宴客。
19.用餐畢,男方家長給壓桌禮,並離席準備返家。
女方幼輩捧洗臉水(內放毛巾)給男方親友洗手。
20.「送客不相辭」即男女雙方不要說「再見」,
以免發生枝節或有再婚之虞。跨門檻時亦不可踢到門檻。
21.女方將訂婚喜餅分贈親朋好友,作為訂婚喜訊之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