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格服務條款
本條款最新修改日期 2010.8.4
服務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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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勿使用廠商電腦於網路刊登部落格文章。
- 網友轉載他人文章、圖片或影片等資料時,請先取得原智慧財產權所有人同意。
- 無論合作或非合作廠商、工作室(含個人)皆不得申請網友帳號撰寫部落格。
- 禁止使用部落格功能從事任何形式的商業行為。
- 為避免廣告嫌疑及商業行為,網友們請勿在分享文章時留下廠商的聯絡電話、傳真、地址、Email信箱、通訊軟體(MSN、ICQ、即時通)及網址等資料;veryWed保留廣告嫌疑及商業行為的裁量權。
- 為了保護網友自身安全,在留下個人的聯絡電話、傳真、地址、Email信箱、通訊軟體(MSN、ICQ、即時通)及網址等私人資料時,請謹慎小心,避免遭有心人士利用。
- 網友發言必須遵守中華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不得發佈任何違反國家法律的言論,嚴禁連結有關色情、犯罪等違法資訊。網友必須對自己的言行所直接或間接導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責任負完全之責。
管理通則:
網友若有違反部落格服務條款之情事發生時,veryWed有權在未經網友的同意下停止部落格使用權限、取消其veryWed會員資格,以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