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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屋糾紛--兼問何謂"審閱期"



文章2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2年12月19日

2002-12-19
Dear all
最近朋友正為一件購屋糾紛大傷腦筋
事情經過是:
朋友於12月15日在桃園看了一屋 當天即以刷卡與付現方式付了31萬元的訂金
但是回家後朋友越覺那屋的交通不甚方便
於是想與建設公司解約並索回訂金 但是建設公司堅決不退訂金
朋友原想求助於消基會
無奈消基會卻只能做到跟建設公司反映 卻不管建設公司是否回應
朋友說要寄存證信函給建設公司要求解約 我尚不知後續發展如何
很為朋友擔心 因為31萬不是小數目 拿不回來的話豈不是很傷心
寄出存證信函之後是不是要打官司呢
有什麼方法可以要回訂金呢

又朋友提到簽約後應有七天"審閱期" 只要在七天內反悔 建設公司應該要退回訂金
"審閱期"是什麼呢 只有購屋有"審閱期"嗎 還是任何消費都有呢

請了解的姊妹為我解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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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2年12月19日

Dear dfish0026 :

我去年也做過這樣的事,我付了12萬訂金,但後來反悔,
我在第三天去電給售屋小姐表達反悔之意,對方當然也是不理會,於是我找上行政院消保會,消保官給我桃園地區的消保機構電話,對方告訴我因為我付的訂金是成屋,不受7天審約期的規範,他建議我寫存證信函,並寄一份副本給他,讓建設公司知道我已經做好投訴的動作,他說他也會在收到我的存證信函後去和建設公司協調,但是不保證建設公司是否能如我意退費,因為他們能做的也只有這些,當然這中間我幾乎每天兩三通電話去跟建設公司表達不滿,我也堅定地表示錢不是小數目,絕對不會善罷甘休,終於後來在他們接到我的存證信函後打電話請我去拿退費,但是扣掉手續費2萬塊,不過那是因為我們在付訂之前有口頭問小姐反悔可不可以退費,她說會"酌扣續費",所以我堅決說他們現在是欺騙的行為,我想拿回10萬也夠了,畢竟為了2萬去打官司似乎不太划算。所以絕對沒有不能退訂金這回事,只是看你的處理手段,所以我建議除了寄存證信函,另一個要點就是"ㄌㄨˊ"最好能在他們假日門庭若市時去,效果會更好。

祝福你朋友了
Carol P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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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2年12月19日

對了忘了告訴你"審約期"的問題,
你可以上消保會或消基會網站去查資料,
不過我上次因為訂金糾紛有去查,
基本上它是規範在沒有看見實體的買賣上,
例如郵購跟路上被推銷,
先付錢後來才送來給你那種,
它讓你可以在7天內反悔退貨,
廠商都必須無條件退錢,
不過我上次看報紙也有主婦在郵局外面花大錢買保健產品在七天內後悔要退貨,廠商卻說她已經拆封拒退,
消保會也說廠商違法啊,但是廠商不退消費者也只能去告,所以要看廠商良心了.......

CarolP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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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2年12月19日

謝謝CarolPai 的說明
幸好妳有拿回訂金
我朋友的情況跟妳好像
我會轉告她妳的處理方式
希望他和妳一樣幸運

謝謝妳

f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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