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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外籍人士在台設診所相關問題



Lv1 640412

文章61

活動0

發表日期2002年10月31日

2002-10-31
請問在佳各位有沒有人知道若外籍人士要在台設立診所, 應具備那些證照或如何辦理? 到那兒可以得到相關的問題呢? 多謝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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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leilei

文章1134

活動0

發表日期2002年10月31日

外國人及華僑醫師執業管理辦法 (民國 88 年 07 月 08 日 修正)
第 1 條
本辦法依醫師法第八條之二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外國人或華僑領有中華民國醫師證書者,得在中華民國充任醫師,執行醫
療業務。
第 3 條
外國人或華僑現任外國醫學院教授、副教授或醫學院附設教學醫院之主治
醫師者,得受邀在中華民國從事短期臨床教學。
前項邀請機構以醫學院附設醫院或教學醫院為限,其教學涉及醫療業務者
,應由邀請機構另指派醫師負責。
第 3- 1 條
外國人或華僑領有外國醫師證書,並於國外醫療機構執行醫療業務一年以
上,得在我國醫學中心從事臨床進修。
前項臨床進修,醫學中心應指派指導醫師負責指導。
第 3- 2 條
醫學中心接受外國人或華僑醫師從事臨床進修應填具申請書敘明其姓名、
國籍,並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一 護照影本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二 外國醫師證書影本。
三 在外國取得醫師資格後從事醫療業務一年以上之證明文件。
四 臨床進修計畫書。內容應包括臨床進修目的、起迄時間、科別、指導
醫師、臨床進修項目。
五 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之必要文件。
前項臨床進修之期間,以二年為限。但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許可者,得酌
予延長,其延長期間最長不得逾二年。
第 4 條
醫療機構聘僱外國人或華僑醫師執行醫療業務,應具申請書敘明應聘者姓
名、國籍、聘僱職稱、期間及執業科別,並檢具下列文件,申請中央衛生
主管機關許可:
一 護照影本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二 畢業證書影本。
三 中華民國醫師證書影本。
四 聘書。
五 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為必要之文件。
第 5 條
醫療機構邀請外國人或華僑在中華民國從事短期臨床教學,應具申請書敘
明被邀人姓名、國籍、教學處所、期間及項目,並檢具下列文件,申請中
央衛生主管機關許可:
一 護照影本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二 外國醫師證書影本。
三 服務機構現任職務證明文件。
四 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為必要之文件。
前項從事短期臨床教學之期間,以三個月為限。但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許
可者,得酌予延長,其延長期間最長不得逾三個月。
第 6 條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對於依本辦法規定之申請案件,核與規定相符者,應發
給許可文件,並副知各有關機關。
前項許可文件,應載明許可在中華民國執行醫療業務或從事短期臨床教學
之期間。
第 7 條
外國人或華僑醫師經核准在中華民國執行醫療業務者,應依醫師執業之有
關規定辦理。
第 8 條
外國人依其本國法不許中華民國醫師在該國執行醫療業務者,不得在中華
民國執行醫療業務或從事短期臨床教學。但為加強國際合作、促進學術交
流或實施交換學生計畫,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許可者,不在此限。
第 9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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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0

發表日期2002年10月31日

呃...我不是很清楚啦 不過略知一二 首先學歷要先有台灣的認可吧 才能有資格去考醫師執照 前陣子有這類的新聞 關於外國學歷的鑑定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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