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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下午3:40第34法庭~文長
昨天我去台中地院開庭了
在庭上我得知張他提出反訴
也就是針對法院判他的刑事判決上訴兼反告我
真是好笑
法庭上的對話如下:
法官:和解對你比較好,為何不要和解?和解後就可以緩起訴,之前判刑9個月易科罰金也不用繳了,這樣對你真的比較好
張:我沒錢呀,我名下也沒財產,現在也沒工作
法官:那你覺得多少錢你可以負擔,你要說一個數字我才能幫你談呀
張:我就只能將那9個月的易科罰金24萬多給對方
法官:那是不可能啦,況且你不和解,罰金一樣要繳,我這邊也會判對方撫慰金,而且你都還沒繳裁判費3000元,還有另一條款項...但是你繳了,我還是會把你提告的駁回,這樣你還要繳嗎
張:我願意繳
法官(那時我看得很清楚,法官臉上有3條線):那你不是沒有錢嘛...
重點是張還要跟我爭我女兒的監護權
法官就問我有無社會局去探視
我說沒有
法官說近期會請社會局的人進行家庭探視
我一聽到他說要爭監護權
我就馬上舉手發言
""從95年10月到現在張就不曾來看過小孩,連一通電話都沒有,從95年7月到現在不曾給我過一毛的生活費,我現在是獨立養小孩,且他去年8月還從我戶頭領走我僅剩的6000元,那時我都不知道他已經在外面重婚了""
而下次約開庭的時間是6/5下午3:30
我真的快氣爆了
從法院離開騎機車回家的路上我一直發抖
律師說他就是故意要整我的
要跟我比誰比較會拖
我在心中告訴自己
我要更加堅定
不能被打倒
*********************************************************
本討論區的討論主題以結婚相關的經驗交流為主。
提供網友相互關懷、彼此鼓勵與分享喜悅的園地。
該篇文章已偏離主題,為避免討論區淪為網友口水戰,
己停止該篇文章的回應,希望每位網友共同維持討論區的和諧,
如有疑問請先詳閱本討論區服務條款,不便之處請見諒,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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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上我得知張他提出反訴
也就是針對法院判他的刑事判決上訴兼反告我
真是好笑
法庭上的對話如下:
法官:和解對你比較好,為何不要和解?和解後就可以緩起訴,之前判刑9個月易科罰金也不用繳了,這樣對你真的比較好
張:我沒錢呀,我名下也沒財產,現在也沒工作
法官:那你覺得多少錢你可以負擔,你要說一個數字我才能幫你談呀
張:我就只能將那9個月的易科罰金24萬多給對方
法官:那是不可能啦,況且你不和解,罰金一樣要繳,我這邊也會判對方撫慰金,而且你都還沒繳裁判費3000元,還有另一條款項...但是你繳了,我還是會把你提告的駁回,這樣你還要繳嗎
張:我願意繳
法官(那時我看得很清楚,法官臉上有3條線):那你不是沒有錢嘛...
重點是張還要跟我爭我女兒的監護權
法官就問我有無社會局去探視
我說沒有
法官說近期會請社會局的人進行家庭探視
我一聽到他說要爭監護權
我就馬上舉手發言
""從95年10月到現在張就不曾來看過小孩,連一通電話都沒有,從95年7月到現在不曾給我過一毛的生活費,我現在是獨立養小孩,且他去年8月還從我戶頭領走我僅剩的6000元,那時我都不知道他已經在外面重婚了""
而下次約開庭的時間是6/5下午3:30
我真的快氣爆了
從法院離開騎機車回家的路上我一直發抖
律師說他就是故意要整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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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心中告訴自己
我要更加堅定
不能被打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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