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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不償失! 為挽女友心塗改身分證 有婦之夫吃官司



文章2795

活動0

發表日期2007年5月2日

2007-05-02
高雄市1名洪姓男子因為外遇女友知道他已婚後要分手,居然異想天開的把身分證上的配偶欄名字挖掉,再自己貼上所謂的離婚生效日期,女友不受騙,2個人在路旁吵架,員警查看後發現,依偽造文書罪嫌將洪姓男子移送法辦。

37歲洪姓男子的身分證正面完全正常,不過,一轉到反面,配偶欄上白白的長條型塗改字樣,上面寫著96年4月27日生效,非常突兀,員警一看到,立刻就察覺這張身分證經過改造。

員警:「在我們身分證正本配偶欄裡面,不可能會有這種白色的,不一樣啊,而且一摸,它這邊就已經凹陷,就是已經割掉以後,他自己黏貼上去護貝的。」

原來已婚的洪姓男子隱瞞結婚的事實交女友,被女友發現後,2人大吵,洪姓男子異想天開,以身分證遺失為理由,再辦了新身分證,接著把舊身分證塗改,全為了挽回女友的心。但女友不接受,2人在街上大吵,因而被警方發現。

員警:「女方已經知道他是有老婆的人,所以堅持要分手,但是男方不願放手。」

洪姓男子挽不回女友的心,塗改身分證,也觸犯了偽造文書罪,真的是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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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男ㄉ好惡劣

女ㄉ好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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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macona

文章53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5月25日

洪姓男子挽不回女友的心,塗改身分證,也觸犯了偽造文書罪,真的是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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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沒有得不償失呀~~他是活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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