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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購屋的問題



文章294

活動0

發表日期2007年4月25日

2007-04-25
替水妹問的...

水妹打算年底結婚 最近跟男友計畫買房子 房子打算登記兩人名字

水妹薪水40000 男友薪水70000

婚後可能婆婆會搬過去一起住(未來公公已經過世)

頭期款應該如何分配比較洽當?

請大家提供意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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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07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7年4月26日

我的例子是...頭期款男生付,房貸男生付,名字男生的
因為:1.優惠房貸一生一次,不可隨意浪費
2.生活費還是男生付,他說和我結婚就是要負責的
3.婆婆既然要一起住,我就不可能得到平等對待,要我付房貸生活費...想都不要想
4.太太是第一順位繼承人,不是婆婆

當然,我沒有跟我公婆一起住,可是我老公還是負擔所有的生活開銷
當然,我也有工作,我的薪水是我的私房錢,拿來看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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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3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7年4月26日

我建議登記在水妹名下.頭期款一人一半. 以後的貸款,水妹可以2~3個月才負擔一次. 這樣以後和婆婆同一屋簷下才不會有寄人籬下的感覺. 如果不幸真有婆媳問題,水妹也可廷起腰,因為這是房子一半是她的,她有付貸款,不是靠她兒子養的米蟲.

防人之心不可無,害人之心不可有!!! 在保護自己的同時也不要傷害到他人. 如果水妹的婆婆是個明理人,那自然就不會有什麼問題,也許她還會很高興媳婦會分擔開銷..如果不是,水妹也不會氣比人短.


老是教壞人的SweetJu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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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CTCE1

文章188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7年4月26日

我也讚成SweetJuly 說的話
或者是就登記兩人名吧
必竟下次要換房子機率比較小吧
除非妳們真的很有錢那就沒話講
不然在買房子前注意想想是否真是你們要的樣式
環境與往後有小孩,那小孩房間等問題
想好再買免得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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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06

活動0

發表日期2007年4月26日

我當初是登記二個人的名字.
不使用首購優惠房貸,
因為美其名是優惠房貸,但其實現在很多銀行的優惠方案,都比 優惠房貸還低囉~~

至於頭款,婆婆出了120萬,我出50萬,帥出30萬.
房貸的部份,都是帥在付...

不過買完房子沒多久,就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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