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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離婚分產 女方要的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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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5年8月28日

2005-08-28
離婚分產 女方要的比較多



【中時電子報 】







蕭羨一�綜合報導英國廣播公司廿七日引述一項研究顯示,女性在離婚分財產上,比男性希望分得更多東西,且報復心理或佔有心理更強。

調查結果顯示,在廿四項家產項目清單中,男性比較大方,願意讓前妻保留十九項,而女性只希望男性保留八項。

雖然女性並不特別想要電視機、CD、DVD和烤麵包機,但她們也不希望讓前夫得到這些項目。

「約克郡建築信用合作社」委託在五、六月間針對三千五百一十五人所作調查發現,男性希望他們的前妻保留的物品包括床、電視機、結婚照、除草機、園藝工具、盆栽、咖啡機、大富翁遊戲板和寵物。

但有一個項目是男性想要自己保留的,就是房子。有三二%男性想要保有房子,相較之下,有三○%男性樂於把房子讓給前妻。

男性也想要保有車子、膝上型電腦、數位相機、CD和DVD。有半數女性想要擁有房子,甚至更多女性──六四%──想要擁有寵狗或寵貓。

女性樂於讓前夫保存床、沙發、除草機、咖啡機、筆記型電腦、數位相機、PlayStation及酒精飲料。

結果是有四六%女性保有房子,而能夠得到房子的男性只有二九%,其餘的離婚夫妻則是賣房子變現。

專家說,上述調查反映離婚男女雙方,對於分財產的感情歸屬不同。男性比女性更傾向於拋開過去義無反顧,這也是為什麼男性為什麼較樂於讓前妻幾乎保有他們全部共有的物品,除了提供娛樂的項目,例如,汽車、數位相機和音響設備等。

反之,女性對家庭和家居物品的感情依戀比男性大得多,而希望為自己和孩子保存象徵家庭歷史和生活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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