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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子的煩惱



文章336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8月26日

2005-08-26
跟男友交往已經快八年了
之前就已經知道他家20幾年來一直租房子在台北東區
房租從3000多到現在的22000,總之,每月都要付出一筆
很大的數字給房東

自從他去年來到新竹工作後,我今年四月也換工作到新竹,之前達成協議,我們要在新竹買自己的房子,不跟他爸媽住

最近房東請他們12月前要搬出去現在住的房子。
剛好前陣子他奶奶過世了,他爸爸終於肯處分那留下來的土地,約可賣250萬,但目前還沒賣掉。

男友的爸爸之前問他可不可以把房子登記在我男友名下。
我不知他爸的心態是什麼
但男友說假設真的登記在他名下,他也必須要付房貸
新竹要不要買小套房就好?
我聽了很生氣,因為我以為我跟他講好了,所以我好不容易才換工作到新竹,好不容易才可以開始規劃我們未來的生活,我不希望因為他家要買房子就把我要的生活打亂了

後來大吵一架,他才說他只會拿少部份回去。
(ps,他排行老二,上有一姐,下有一妹一弟)
我跟他說,你們看房子要量力而為,他說他有聽進去
結果後來他們家的人居然說買1000萬的房子也行
最後才降到500萬
他們都還沒成家,弟弟也還在當兵
買三房兩廳的房子,幾年後可能只有他爸媽住
(我男友說想讓爸媽有自己的房子,不想讓爸媽有遺憾,
買的房子又要爸媽喜歡,所以房價可能不低)
我覺得人性是自私的,以後各自成家,各自買了房子,
怎麼可能像當初協議好的一樣,每人各出四分之一房貸?

我覺得我男友他家真的太天真了!他覺得我在自尋煩惱
為了這件事,我差點想說那分開算了
因為我不想因為他們錯誤的決定,拖累我未來的生活
如果是你們,會怎麼處理這件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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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965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8月26日

如果房子登記在你男友父親的名下,你男友將來就不用幫忙繳房貸嗎

我來說一下我先生他們家之前的狀況
他們家也是在台北市租房子,租在中正區,
一個月32000,後來他們不租之後,房東降為22000 =_=|||
我們結婚前一年,我先生他們家終於決定買房子
但是必需買四房,不然怎麼夠住呢?
因為我先生是長子,底下有一個弟弟一個妹妹
他弟是小學老師,他妹工作也還好
三個人的薪水不相上下
我公公出頭期款,把房子登記在我小叔名下,
我小叔每個月繳房貸,我們出生活費,公婆沒有在工作
我們結了婚之後等於住在我小叔的房子
二年後,我小叔要結婚,他老婆婚前就自己買房子了
當然不可能回來一起住,但是我公公卻要我們換房間
說我們那間比較大間又是套房,讓他們當新房
完全沒考慮我們有小朋友,沒考慮一大早一堆人要用洗手間
房子不是我們的,我們讓出來本來也沒什麼不對
但是我們每個月出的錢沒有比較少啊
我就說,房間不用換了,我會出去買房子
後來,我買了一間三房二廳含車位的房子,交通也比原本的方便
結果,大家都要跟著搬過來
我小叔結了婚,住他老婆買的房子
我公婆跟我小姑,就跟著我們搬到新家
現在,我小叔原來的房子打算出租
算下來,買房子我們沒拿公婆半毛錢,
現在他們也不是住他們買的房子
我要不要計較?要不要不平?
我只能說,很多時候計劃永遠比不上變化

當初我能說,房子不是我們的,就不拿錢回去嗎?
現在買了房子,房貸我們自己繳,生活費一樣是我們給

我想到的是,房貸會繳完,爸媽也總有一天會老
今天如果是我娘家做這種決定,我會不會反彈?
事實上,我們家就是這樣啊,我弟還在念書,
我爸幾年前就走了,房子登記我弟的名字
所有的支出都是我媽打零工及我們三個做姐姐的拿回去
我們並不會跟我弟計較,或者抱怨我媽
因為我們會覺得,做姐姐的有能力多擔待一些有什麼關係

所以我並不會去反彈現在這樣的狀況
如果我自始至終都不知道房子是登記我小叔的名字
自始至終都認為他們兄弟拿錢回家,房子是公公的
這樣我是不是就不會不平衡?
如果是,那我就當作事實是這樣就好了

我只能說,可以對他們的決定心裡有個底就夠了
要分手還是阻止之類的,我想,應該不用急著做決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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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36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8月26日

Dear close03水水:

妳說的很有道理,我有時在想,我是不是管太多了
當初他們租在台北東區,20幾年來都沒有自己的房子
在我及我的家人看來,是很有問題的
因為我們覺得住哪裡,也應該量力而為,
大台北並不是只有東區才能住人,
東區的房價貴,北縣的便宜
我們家30年來住台北縣也都過的很好,家中小孩個個都受高等教育,我父母也不只一間房子。
還有一些原因,會讓我覺得他父母當初不怎麼會想,不然就不會讓全家都那麼辛苦了。

我很久以前就跟男友說好要在新竹買房子,父母那邊就是給生活費,手邊如果有多的錢,才拿回去補貼。
房子登記在他父親名下,大家一起付房貸(前提是要讓大家都負擔的起,因為這幾年內,大家都會成家買另一間自己的房子),太高的房貸會造成四個家庭的負擔。

本來都已說好,也相安無事。但最近聽說因為他們住慣交通便利的東區,一直想買在那,即使1000萬也無所謂。因為他的姐妹,不想下班後還要搭很久的車回家,問題是以後她們也會結婚,買自己的房子。弟弟以後會在哪工作,不清楚(男友很斬釘截鐵地說不清楚,我問他是否已問過他弟,他說沒有)。

在我們家的觀念,沒有錢就不應該住在高級地段。
如果只能買500萬的房子,就必須對地點有所取捨。
所以我對他家的觀念很不能認同。

也許日後,弟弟也會搬出這個家自組家庭。這樣的話,買三房,大家付高額房貸,有意義嗎?
當然,就像妳說的,世事難料,也許以後可以租人也說不定,也許以後大家都不付房貸也說不定,沒個準。

我氣的是我男友似乎沒把我跟他說的話聽進去,感覺他們在挑房子還是沒有量力而為。

登記在父親名下,有一點是為了避免以後房貸都要我男友一肩扛,我總覺得以後我們不住那,沒理由由我男友一肩扛。

看了妳的回文後,心情好多了。我想再觀察一陣,如果他們還是這樣的金錢觀,我再考慮未來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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