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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剛懷孕,想加入工會,不知划算嗎??



文章197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8月25日

2005-08-25
最近己受不了工作上的壓力,我向老闆提辭呈,9月底前應該會離職
8月中下旬己驗孕,目前應該有6週大,去年9月流產後,終於再來的寶寶
我實在不想忍到生完孩子才離職,太痛苦了~
因為已懷孕,又已35歲
我想短期內不會工作,也找不到工作
我想加入公會投保勞健保
1.因老公健保費1人要負擔600以上
2.我希望生育時能得到勞保給付
3.我已有勞保年資17年(向勞保局查詢過),可能要保到50歲,因為我想領勞保退休金
不知道水水有沒有加入公會的
我這樣做划得來嗎
若我沒工作,我可以投保哪個公會,比較會適,費用較低
公會會收我嗎?我有風險嗎?

感謝看完~
希望有經驗的水水提供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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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0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8月25日

只要沒在其它處投保就可以在工會加保~~沒有任何風險~~
任何一個工會都可以加保~但每一家工會入費金額不一樣
一次加入要先預繳三~六個月的勞健保費(每家不一樣)
其實也可以先加入老公健保600元~((加入區公所健保要繳604元,若不繳由政府追繳也是604元)。等妳要生的前六個月再加入工會之勞健保,這樣妳也可以領生育給付,但妳至少可以先省四個月的勞保費。
退休金給付年資計算方式,也是累積起來的,只要妳覺得沒差這四個月就好了。

呵呵~~我也是這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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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97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8月25日

謝謝lea水水
老公應不止600元
老公有工作就不能加入區公所
原來生產前6個月再加入公會..
這真是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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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ivyyuh

文章5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8月25日

我現在也正打算加入公會喔
不過...你可能要打聽清楚
有些工會要求寫保證書.尤其針對懷孕的人
他會要你同意如果半年內因懷孕或腎病
而需要用到勞健保...必須自費~
這是要注意的地方喔~
我現在想加入的工會就有要求這一項
給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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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97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8月25日

"他會要你同意如果半年內因懷孕或腎病
而需要用到勞健保...必須自費~"
????
工會本來就要自費不是嗎??
不知道水水說的自費是什麼意思~
難道是勞保局為杜絕請領補助
要設怎樣的條件???

凡屬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年滿十六歲至六十歲均可加入本會,戶籍不拘。
須繳交費用:﹝勞保以第四級18300健保以第五級19200元為投保基準﹞
○入會費:新加入者1000元(只收一次,終身服務)
○會費:每月135元
○勞保費:每月631元
○健保費:每月524元
○會員互助金20元
○勞保預繳金1200元(轉出退還)
一、 會員本人:享有政府補助勞、健保費40%(眷屬健保補助 40%)。

這是我剛上麵包工會看到的資料
請問水水是指哪一樣會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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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ivyyuh

文章5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8月25日

恩..他所謂的自費
是指如入會後半年內因疾病..懷孕等需勞保補助及治療等費用..不能請領補助耶~
也就是說..已經懷孕或有慢性病者
這一個工會有拒絕你加入的權利

或許每一個工會限制不同
所以你最好先找到要加入的工會
拿他的入會申請書讀仔細點比較好~
ps.以上這是保母公會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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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97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8月25日

哇~謝謝水水提醒
我剛才打了2通電話給保母公會及麵包公會
保母公會態度比較硬,表示懷孕是"帶病加保"(懷孕叫帶病!!真想罵人>_<),不能申請補助
麵包公會熱心的解釋,必須"連續"加保280天或者早產"連續"加保180天才能請領生育給付
所以我必須離職的隔日立即加入公會,才會有"連續"的勞保
看來要非常小心$$才不會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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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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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5年8月26日

《轉貼勞保局資料》
申請生育給付是否一定要在同一個單位加保滿280日以上?
有關「保險年資合計滿280日或181日」之規定,係指自始參加勞工保險迄分娩當日之累計有效年資,並不因更換單位而有所影響。 更新日期 2005/4/22

生育給付之請領時效有多久?
領取生育給付之請求權,自被保險人分娩當日得請領之日起,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更新日期 200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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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0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8月26日

生育給付

第三十一條 被保險人合於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請領生育給付:
一、 參加保險滿二百八十日後分娩者。
二、 參加保險滿一百八十一日後早產者。
三、 參加保險滿八十四日後流產者。
被保險人之配偶分娩、早產或流產者,比照前項規定辦理。


第三十二條 生育給付標準,依左列各款辦理:
一、 被保險人或其配偶分娩或早產者,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分娩費三十日,流產者減半給付。

二、 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者,除給與分娩費外,並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補助費三十日。

三、 分娩或早產為雙生以上者,分娩費比例增給。被保險人難產已申領住院診療給付者,不再給與分娩費。

※上述有關生育給付分娩費部分,依本條例第七十六條之一規定,於全民健康保險施行後,停止適用。原勞工保險生育給付之分娩費,改由健保局以醫療給付方式給付。因此,自八十四年三月一日全民健康保險施行後,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分娩、早產、流產或被保險人之配偶分娩、早產、流產均不得請生育給付之分娩費。

PS.依勞保局的規定, 被保人必須加保滿280日分娩或加保滿181日早產, 才可以領生育給付, 但生產前的年資可以合併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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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0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8月26日

勞保局說:
正常生產的話(非早產)要投保滿280天,是以年資算的,即使在產前有一年的年資離職後,在現在懷孕時又要工作有保勞保,即使現職工作到生產只投保了一個月,加上之前的年資有滿280天就有符合資格,而我們所得的生育津貼為從一開始投保到目前投保所報的薪資的平均值

問:自從懷孕之後就離職沒有工作了也可以請領嗎?
答:只要繼續加保即可領取生育給付。
  若真的找不到工作可以加保的話,建議到職業工會投
保!但要事先向工會說明你預產期要到了,是否加保
之後可以申請生育給付的問題。因為有些工會是會刁
難會員勞工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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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97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8月26日

lea_lee水水
因為這個標題已被擠到第二頁快第三頁了~
我寫了私人信件給你囉~
麻煩妳收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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