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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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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7年3月10日

2017-03-10

是這樣的~~~

老公的月收入是我的2倍~3倍(端看是否有業績獎金),目前跟公婆住,各自理財,我一個月給5000,家裡開銷由老公統籌支付. 公婆的生活費由老公跟2個姐姐負責.

 

老公不定期會去大陸出差,大概都是1~2週. 老公出差我就會回娘家住(上班方便,外加不習慣跟公婆獨處). 但當月生活費我一樣有給.只是這次老公出差要去一個月(3月整個月)~所以我有跟老公提議說那我這個月就不拿5000給你了,他有點不開心,覺得應該還是要給.

 

想問問大家如果是這樣到底生活費該不該給?

 

我先說我的想法,我不給是因為我覺我整個月不住家裡,不該有費用產生. 是我太自私嗎?

(但這5000其實我是拿回給娘家爸媽,娘家爸媽皆已退休,平常有給孝親費,但總覺得回家住1個月,吃喝都用家裡的,所以這個月就多給一點)  

但深究原因我覺得是因為公婆吧~~~我其實不想跟公婆住(婚前本來說好不用,但後來種種原因還是一起住了) 

lala55528 在 2017年3月10日 補充:

謝謝大家的回覆~~~~跟公婆住這部分還在適應中,心態上仍在調整!

 

老公很直白地說,他說我這樣像室友不是夫妻......他覺得這樣不知道怎麼跟我談未來規劃  ==" (我內心深處OS  跟公婆住  我真的覺得我像房客阿.)

 

目前唯一想到的就是撒嬌跟老公說那這個月可不可以少給一點....只是要想想怎麼講比較適合 ($5000當初是說生活費,而不是公婆孝親費,公婆孝親費由老公跟他2個姐姐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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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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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7年3月10日

不住婆家為什麼還要付生活費呢?

你老公不住娘家要給你娘家生活費嗎?

他不開心的點是什麼?

你這5000是補貼你自己在他家生活的支出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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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6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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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7年3月10日

很簡單

你的5000照樣繳給公婆

他付5000給你娘家爸媽

很公平

 

如果你交那5000是因爲使用者付費

那麼他拿錢補貼你爸媽也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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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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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7年3月10日

基本上若是我老公賺得比我多2~3倍

我應該連每個月5000元都不付了吧(比起他賺的,這只是零頭,何必跟我計較醬)(我可能臉皮比較厚)

 

而且若是老公出差一兩個星期以上,我也會回娘家吧

雖然是嫁出去的女兒,但也是要回去陪陪兩老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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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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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7年3月10日

凱洛+1

 

其實我也是這樣想的,你老公賺你的兩三倍,卻連5000塊也斤斤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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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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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7年3月10日

你的5000照樣繳給公婆

他付5000給你娘家爸媽

很公平+1

 

是我的話 公婆的5000會照樣給

但我會跟老公說 這個月花娘家比較多 老公可不可以補貼一點 (撒嬌貌

 

當然 如果這個婚姻只是租賃的關係

你沒住那裡 當然不用付5000~沒聽過不住還要給房租的

 

但如果你們的關係遠勝於房東/房客

那五千的部分 建議換個說法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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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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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7年3月10日

如果5000是孝親費,那就跟住不住家裡沒有關係,

這樣看你們當初到底是怎樣談的...

 

不過結婚後的家,畢竟不是在住飯店,

不使用就不用付費,

就算是租房子,

也不可能你一個月不住,

房東就可以不收一個月的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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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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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7年3月10日

婚前既協議各自理財

那先生未來是月入10萬還是月入百萬,都輪不到妳幫他計算如何開銷了

 

依在下見解,版主與先生各自有自私部份

先生的自私當然也不出於,在月收較高的情況,無視婚姻伴侶的心情,

像在討債的理所當然索要5千,只要是身為妻子這個角色看起來應該都會很不高興+1

 

版主的立場認為使用者付費,那麼,不太能合理的說這個月我不住這個屋子我就不付錢

因為,妳的物品還在那個屋子裡,若以租屋論,妳不住這屋子不付錢可以

那房東可不會平白幫妳保管物品1-3個月

 

有時候雙方不滿來自於說出口的話

先生不高興可能來自於版主先用計較的立場說:因我這個月不住家裡,我不付錢

老實說先生可能認為他的妻子妳→也太現實了吧

在他心裡無關他月收幾萬、妳月收幾萬,而是妳先拋出了不利於自己的話題

 

所以先生沒站在收入低的妳的立場為妳想

妳也沒去想過先生認為的家庭立場

妳先說出口的話,看起來像是把婆家當旅館,這個月不住,就不用付費囉這樣

我猜測,妳已先傷了他的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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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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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7年3月10日

[版主與先生各自有自私部份,

 

先生的自私當然也不出於,在月收較高的情況,無視婚姻伴侶的心情,

 

像在討債的理所當然索要5千,只要是身為妻子這個角色看起來應該都會很不高興].

 

 

[所以先生沒站在收入低的妳的立場為妳想,妳也沒去想過先生認為的家庭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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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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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7年3月10日

不知要怎麼說,

你先生收入比你高快3倍,

他真欠這5仟元生活費?

這5仟元顯得他計較,

也讓你有話說,

我先生出差都很擔心家沒錢,

領比平常多放在家怕急用,

我猜你們還沒小孩,

末來有小孩,

你們金錢又該如何分配?

又是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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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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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7年3月10日

我覺得一開始就不該給那5000...一切應該都沒事了...

 

當初會給5000(不管是室友還是房客邏輯...)突然(因為回娘家住)就不給了..

 

一直以來收那5000的人沒收到錢了...感覺是會失落的XD....

 

如果當初協議好的事應該還是照做吧(租屋雖沒住但若沒退租還是要付租金的)...

 

否則條條項項都要計較的婚姻生活...很難維持下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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