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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離婚,但是老公不肯。



Lv1 test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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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0

發表日期2015年5月2日

2015-05-02

 是這樣的...我想離婚,但是老公不肯。

 

其實整件的過程很長,所以為了顧及大大們眼睛疲累,就以取重點說明。

 

發生事件:

約2月底我從老公的手機通訊軟體上發現老公在網路上找砲(網)友(從對話得知是跟不同的人網愛和相約開房間),

當然我是花了一段時間消化和冷靜後大約3月中才跟他提出離婚,在攤牌的當天,

老公自己更承認爆出自己還婚後有去"多次"買春(但網友的部分倒是否認8成),而在第1時間和後面溝通3.4次也同意離婚。

 

但從第5次溝通開始大翻盤,說他是生氣我偷看他手機才故意說出他有偷吃

(但是事實上,在第一次攤牌中只要我提到哪個點他就只承認到哪個點...所以什麼因生我氣而騙我...這點很無法成立啊...)

 

在最近的一次溝通中(也是最後一次),他說我跟他已經不是朋友,當初答應我說會離婚是站在朋友的立場,但現在不是朋友所以並沒有答應過我要簽字離婚,

除非我取走他性命,不然他是不會離婚的說法把彼此的關係鬧僵了。又說要我給他1.2年甚至50年的時間改變...= =

 

當然中間還有很多曲折的溝通與荒妙的解釋以及帶點威脅的字眼....

 

我們結婚3年多(情侶13年,共16年,我37歲)

沒有小孩,沒有共有的房子車子,最多只是彼此的保險受益人。

 

我已對他表態~買春或砲友事件到底為何不重要,重點是我已不愛他,日後我無法在跟他繼續下去。

也好聲好氣的跟他說了好幾回,好聚好散至少日後還有一份情意在。

但他聽不進去~到最後我已經不知道他為什麼不肯簽字(他老是說他還愛我...)。

再加上他個性極端在婚前某幾次跟我吵架中吵到氣不過還自殘(例如用頭撞門來表示清白、或手打牆壁、或咬自己(不過咬自己那次被我擋住了所以後來是咬到我的虎口..= =))

 

而我目前作法是直接迴避他,我不再與他溝通了。

事到如今,我想以法律來處理....(因為有些掌握的證據所以有初步有諮詢過律師)

 

不過走到這一步,也實在不是我想要的處理方式,我內心還是那麼0.01%的期望他可以主動和我兩願離婚。

但這個月以來他的行為言語確實令我煩躁。

 

是要再多給點時間還是直接訴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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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94

活動0

發表日期2015年5月2日

你再婚前就知道你先生情緒控管不好.情侶13年....為什麼要浪費你的青春?還要嫁他?

有的男人就是很賤,得到了還不珍惜.還要往外面去玩....等到珍惜你的那個要離開了才知道珍惜= =

我有個朋友也是這樣,結婚了老公3不5時去買春.叫傳播.炮友....

我那女生朋友一次又一次的容忍.相信先生會回頭,誇張到那些小姐都會打電話給他老婆叫他來抓

男生也是一直找理由找藉口還會惱羞成怒發脾氣捶牆壁!! (真的很爛)

 

我想你是因為你先生這些行為讓你失望透了,所以你想離婚!!

其實要不要離婚不是能左右你的,只能給你意見....畢竟這是你的人生你的婚姻

坐下來好好解決,如果跟先生溝通不良可以找先生的爸爸媽媽一起坐下來講

 

法律途徑當然可以,收集到證據就可以去法院提告.寫提告文!!

我沒有辦法跟分手還有離婚的人當朋友,因為要分開都會弄得很難看.

什麼話都講的出來.什麼狗屁謊言都可以扯出來

分手後當朋友這句話真的是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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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1

活動0

發表日期2015年5月2日

男人永遠給他機會也就是永遠給他有機會犯錯

 

像有暴力傾向的男生,我建議還是趁早離開他,避免以後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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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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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5年5月2日

男人永遠給他機會也就是永遠給他有機會犯錯

 

像有暴力傾向的男生,我建議還是趁早離開他,避免以後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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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09

活動0

發表日期2015年5月2日

分開吧

至少妳們之間還沒有小孩 , 頂多就是跟雙方的家長說明

會偷吃的 , 很少聽到戒得掉的 , 要改很難

 

另外 , 在談判的這段時間 , 請好好保護自己

最近的社會案件很多是另一半情緒控管不佳所引起

所以 , 記得先好好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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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jorkue

文章4540

活動0

發表日期2015年5月2日

直接訴訟吧,你給他太多機會了。

 

我和老公也在ㄧ起16年多了,現在感情變得夾雜許多不同的因素,不再是單純的情人,更像混合不是血緣的親人,會有肉體關係的朋友⋯

 

這個男人沒和你ㄧ起進化,只是自私,給再多機會想好聚好散只是白搭,苦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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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11

活動0

發表日期2015年5月2日

多給點時間讓他糟蹋妳嗎??不好吧!!個人是覺得如果有住一起就直接搬走吧

 

而且你又沒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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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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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5年5月4日

加油,希望你們可以找到最和平的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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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84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5年5月4日

自殘的人最可怕,他自己的命都不要了還會在乎你的命嗎?

不要癡心妄想兩願離婚了,很多婦女都是在分手過程中遇害,不要被自己的心軟害了。

而且妳老公真的是厚顏無恥也難以形容,什麼叫給他1.2年甚至50年的時間改變?我看了都要吐了,他會說出這種話表示他根本不會改!!!!!!50年後他還活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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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oxylee

文章6

活動0

發表日期2015年5月18日

都問過律師了, 應該不用上來問了, 你的狀況那麼簡單, 沒小孩沒財產, 要就兩願, 不然就裁判離婚

 

參考民法1052條裡面的10項 2.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3.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遞狀家事法庭裁判離婚, 請準備好證據(3比較難舉證, 建議委任律師) , 結案

 

PS.

我個人覺的此篇是來舒發情緒的取暖文

比我接觸過的離婚官司比起來, 這真的很好離, 太少爭議的東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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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7

活動0

發表日期2017年11月20日

我也會建議你直接訴訟,我有朋友是因為怕打官司就跟他老公耗,他們問題也是很多,反正跟陌生人差不多,一樣也沒小孩,可是老公就是死不簽字,我朋友的青春年華就這樣一直被耗下去拖著,根本浪費!如果你也確定你想要離婚,想要過更快樂的生活,那就勇敢一點不要怕麻煩,直接打官司。不值得陪著他浪費你的時間。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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