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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煙品健康捐之我思
抱歉,忘了如何補充文章在同一篇,所以用這個笨方法。
我覺得我的重點在於,一、健保局最先公布的標準和之後的標準不一,這點已經違反誠信。
許多人花時間去申請文件,卻因為健保局沒有審慎思考,造成成本浪費,包括健保局要人力處理、回函郵資等,回覆50萬封申請函,每封5元,就是250萬元,這些湧入的申請文件,難道不是民眾根據最初的版本,自行計算後,才提出申請的嗎?是健保局行政瑕疵造成兩方的負擔。
二、補助弱勢我絕對同意,但是放眼所有的政府補助,其條件均十分嚴苛,以煙品健康捐為例,只要申請人的投保薪資在25200元以上,馬上刪除,試想,一家只有25200元,沒有房子、要租房子、養孩子,如果是5口之家,可能不是過得辛苦了。為了防弊,加計直系親屬、同戶籍等條件,卻不管有些家庭根本老死不相往來,卻要因為從沒聯絡的人有房子,然後無法請領補助,這點是可以再多思量的。
三、少子化不是沒有原因的,台北市政府的育嬰津貼,限制「全戶」的存款15萬元,那存16萬的人怎麼辦?或從來不聯絡的父親有存款,但是申請人用不到怎麼辦呢?我剛看報紙,內政部的育嬰津貼計畫因為動支320億元,所以沒有推出時間表,因為主計處反對,生孩子應該不分強弱勢吧。
四、我認為這十多年來,台灣的經濟狀況有很大的改變,社會補助的標準也應該有所調整,為了防弊設計的排富條款,太過嚴苛,其實沒有排到富人(因為根本不需要申請),是排到新貧階級,這一群越來越多但是沒有任何補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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