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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完電話後好沮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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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5年7月11日

2005-07-11
今天打電話去消保會詢問有關婚紗包套退費的問題, 對方告訴我的是, 是我違約, 是消費者本身的問題, 所有的退費事宜要看婚紗公司如何訂定, 消保法的條文都是"建議", 不適用於婚紗業...

打完電話後好沮喪, 由於業者先前告訴我, 雖然我還未開始消費, 但他們公司規定只能退三分之二, 還要再扣掉刷卡手續費, 我覺得訂金三分之一好多, 所以未當下辦退費, 也同時尋找願意收購我包套的朋友, 但一直不是很順利, 所以才想說真的找不到就去辦退費。

在VW上面看到很多朋友建議可以打電話去消保會問問, 我也找了很多資料, 知道最有可能的狀況是被扣20%的訂金, 我想, 20%也比三分之一少, 再加上那張婚紗預約單上並未註明訂金佔是總包套金額多少比例, 因此燃起一絲希望打去消保會想再問仔細一點, 沒想到, 她一開口就說是消費者的問題....@#$%

她說的沒錯, 是我違約, 所以我也不奢望可以拿回全額, 但我想問問是否真要付到三分之一那麼高的金額, 且還要付刷卡手續費(不知道是幾%)? 沒想到得到這樣的答案, 讓我很沮喪, 沒有信心是否可以跟婚紗業者爭取到最多只付20%的訂金, 且不用付刷卡費用....

想在這請教有退費經驗及懂法律的水水或帥帥們, 真的一切都只能照婚紗公司的規定走嗎? (下訂至金只過了十二天)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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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筱琪

文章594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7月11日

水水
妳要不要到168試試那裡有沒有新人要此包套呢
搜索"168婚"就可以找到該網站喔
那裡人也很多,妳可以到那試試喔
因為我在那有看到水水成功轉讓包套的
^^祝福水水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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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7月11日

Dear 琪水水,

謝謝妳 ^^
我會去那裡試試的, 同時也針對退費一事再做努力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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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70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7月11日

可以再查查看吧
消保會的水準我感覺不是很齊
之前打過去問保險的事
明明七天內的合約審閱期內是可以全額退的
那位婆婆就亂說 還跟我說保險是好事
為什麼要退 真的奇怪
跟我說規責就好了,退不退是我的事丫
後來真得就全額退掉了

回到正題
在網路上多查查,不然問問懂法律的朋友
我記得我看到過,訂金被扣的金額
不能超過總金額的某一比例

不然就轉消費,拍拍全家福、藝術照、寶寶照之類的
當然,如果定金的1/3不多的話
就算了吧,讓心情好點
不要再念念不忘這件事,才會開心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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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cpsc

文章4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7月11日

Dear水水:
先別難過喔!!我想你打到消保會詢問時,回應你的--應該是他們新招募的志工,因為志工是一些熱心的阿婆或阿媽,所以對法律的觀念並不是那麼熟悉,就我所知道--消保法是保護消費者的條文,裡面的內容當然是對消費者作最有利的解釋,當然法律不是一面倒的,也必須兼顧社會經濟的發展,所以當"責任"是不可歸責於業者時,消費者本身也得負一些責任,至於責任的多寡---則可以跟業者協商,當然業者也不可以作過多無理的要求。
另外,所謂的"定型化契約範本"的確是沒有強制的效果,它是一個提供消費者和業者訂定契約時的參考,以免業者訂立過多不合理的要求,而致使不懂的消費者受損。惟一旦業者與消費者因消費爭議而上法院時,法官大多會依定型化契約範本為消費者作最有利的判決----這樣你懂了嗎?還有現在經濟部已經在研議"婚紗攝影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這個條文就會有強制業者的效用了,不過不曉得何時條文才會通過--------
至於你的問題部分,我建議你在跟業者協商看看,倘業者仍堅持僅退1/3,建議你向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或到行政院消保會的網站(全民消費保護網)直接提出申訴,看能不能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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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32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7月11日

法律事件是失之毫里,差以千里的,
所以事實的一點點變動,就可能影響法律之適用
建議樓主攜帶相關文件請教專家
例如各縣市政府為民服務義務律師或各個立法委員服務處的義務律師,我肯定高雄市政府有
這幾年律師很競爭,這種服務性質的律師應該不難找,
另外,各大學法律系大都有法律服務專線,
我肯定台大.政大.中興都有
可以打電話到該校系辦公室問

多方打聽一下就有專人可以請教

另外,依據樓主所提之資訊,我只能簡單的說;

七天合約審閱期
一般是指郵購買賣跟訪問買賣
所謂郵購跟訪問買賣是指
郵購買賣: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使消費者未能檢視商品而與企業經營者所為之買賣。
訪問買賣:指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在消費者之住居所或其他場所從事銷售,所為之買賣。

所以除了郵購跟訪問買賣之型態外,不是全部的買賣跟服
務都是可以7天內無條件解約的喔

另外針對定型化契約條款,也有30天合理審閱期
但是一般婚紗公司很少直接拿定性化契約給消費者簽約,
大家都是拿出空白合約,邊談邊寫
正式因為邊談邊寫,我們有修正內容的空間,
所以不適用定型化契約的保障

消保會說的基本上是沒有錯的

另外,如果定金的處理,當事人沒有特別約定,依民法的規定,是如下處理-民法249條(定金之效力)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 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 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 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三 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四 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 時,定金應返還之。

所以假設是可歸責樓主個人的問題導致不能包套
婚紗公司是有權不全額退定金的喔

但是民法所定其他的解約事由仍可適用
所以要看樓主為何要退定,如果沒有法定或樓主與婚紗公司約定之解約事由,
解約就是無理由的

以上是個人淺見,我不是專家,所以可能有誤,
樓主可以在多方請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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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7月11日

謝謝各位水水或帥帥的幫忙,
下午我打到消基會去詢問,
那裡好心的義工有給我正面的回應, (不知是否民間基構真的比較熱心!?) 他說訂金不能退, 因為那是賠償業者的, 但不可超過20%, 至於刷卡手續費的部份, 不應由消費者給付, 而是業者與銀行間的問題
他的回答讓我有了信心去跟業者爭取較多的退費!
我想, 我尚未開始消費, 20%的賠償應該夠懲罰警惕我自己, 也夠賠償給業者了 :P


再次謝謝各位, 我會盡力去爭取, 不讓人當凱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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