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分類
  • 未分類

請教住在美國的妳們



Lv1 azul

文章632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6月20日

2005-06-20
大家好,我是新加入的azul...

我男朋友大概明年就會拿到他的綠卡,我們大概會在明後年結婚,他現在在大陸工作,我和我家在台灣.

聽說持有綠卡,不能離開美國超過半年,那也就是要一年飛二次,而且還不見得是完全沒有問題的,所以,我們在考慮,乾脆到時候我居留權下來時,我留在美國,

因為之前每次都是去美國玩一玩,差不多一個月就回來的,那麼現在如果是要長時間待在那裡,我在美國又沒有朋友,那生活一定很孤單的吧

各位,妳們當時決定過去的時候,是怎麼決定的呢?有沒有碰到這個問題呢?

那,像他必須要在大陸工作,可能就要半年回美一次,
這樣會不會有問題呢?
  • 加入最愛

  • 檢舉文章

  • Line分享

  • FB分享

文章224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6月20日

那就等到要去美國住再申請綠卡就好了啊
如果只是為了拿身份
會太辛苦了啊
拿觀光簽證也有五年的時間啊

我覺得綠卡跟觀光簽證沒什麼差
除非是要打工或是工作
不然還好啦
不過
大家聽你有綠卡會充滿了許多羨慕就是了啊
forum_user_exchange_713109.jpg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25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6月21日

HI azul 水水!

我非常贊成 kakajaja 水水所說的喔 ~
等到你真的要長期住在這裡以後再說吧!
身份的事只要有耐心, 以後再慢慢申請是絕對不會有問題的,
但是夫妻要長期分離就比較不好了 ~
能夠避免就避免.
還是以兩人婚後能生活能在一起作為第一優先的考量吧!
我在美國這麼多年,
看過太多為了身分而把婚姻或是家庭搞得支離破碎的例子,
不值得...

桑妮
檢舉此篇回覆
Lv1 WTL

文章40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6月22日

確實是可以用觀光簽證,通常申請時給五年,但是
在通關時,美國海關會在你的I-64(或94不確定)上面蓋章,註明你這次進入美國必須在哪一天離境.最常一次給半年的期限.時間到必須離開美國,不然就是非法居留.
你可以離開美國國境再飛回去,通關進去美國,但是期間太頻繁會被刁.

相關規定請參考美國政府網站:
http://travel.state.gov/visa/
檢舉此篇回覆
Lv1 WTL

文章40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6月22日

忘記不能打網址了
你可以自己搜尋 (national visa center)找.gov的網站
檢舉此篇回覆
感謝您,於veryWed分享您寶貴的經驗,送出前請詳閱以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