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分類
- 未分類
一個笨問題..關於結婚登記後的報稅.
我1/12剛結婚..現在碰到結婚登記的問題...到底要不要去登記...@_@
老公主張不要去登記...因為報稅比較省..
我還是學生..今年5月畢業..預計8月一起去美國唸書...
如果去辦理登記..90年度應該還是可以跟著爸爸報..列為他的撫養親屬..
91年度是不是就是要跟著老公報?
那我是不是還是可以有學生身分有列舉扣除額?
老公會因為跟我一起報稅變重很多嗎?-->以91年來看(他是一般教職)
自己對稅不很懂..所以想上來請教一下..謝謝了!! ^_^
加入最愛
檢舉文章
Line分享
FB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