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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紗照的陷阱
轉述台商網友一封信>>>>>>>>>>>>>>>>>>>>>>>>>>>
一個在十月一日舉行婚禮的朋友告訴我,他們是在9月中旬完成的婚紗照。
為了把這次婚紗照照好,他們先通過報紙、親朋好友及實地考察收集相關的信息,通過把這些信息綜合起來,最後決定到北京一家非常著名的店照婚紗相。一是因為結婚是人生難以重復的大事、喜事,因此服務好、攝影技術高是行為選擇的先決條件,而價格水平則放在其次;二是婚紗照的質量、服務如何,盡管接受服務的個人能夠在行為過程中感覺出來,但是要通過第三者對這種服務質量、產品質量鑒定清楚並不是容易的,因此,名店其信譽本身就是這種質量鑒定的標志;三是這種產品與服務一次性交易(基本上不是重復交易),決定用品牌來保證其質量的重要性。也正是這樣的一種經濟理性的思考,許多年輕人的婚紗照自覺與不自覺地會進入商人設計好的難以自拔的陷阱。
他們向該店交了預約金,按約定的時間到店裡照相。那天上午10點,兩人高高興興來到店裡,根據約定的價格交清了費用,整個婚紗照也就進入規定運作的程序。先是化妝,化妝師摸了摸新娘的臉,說她是什麼油性皮膚,應該上定型水,以免化過的妝很快就消褪,而且婚紗照要近一天纔能照完。因此,新娘立即同意上定型水。上完定型水之後,化妝師告訴之,三瓶定型水一共270元,要另付之。用都用了,怎可拒付呢?
在一天婚紗照過程中,店裡的攝影師照得很認真,服務也甚是熱情。不停地換著穿不同的服裝、給出不同的造型、選擇安排不同的背景,膠卷照了一卷又一卷,鏡頭換了一個又一個,兩位新人完全處在一種高高興興、喜氣洋洋的氣氛中。盡管婚紗照一天下來(到晚上8點纔結束),照相的新人會感覺十分疲憊不堪,但是多數人一定會洋溢在高興喜悅的情境中,而且對途中所謂額外服務多加幾百元收費也不會太在乎。
拍完照,店方約定婚紗照的小樣可在幾天後來看,看完小樣之後,纔定做相冊。在約定看小樣的那一天,服務小姐端來相冊,新人們翻看著小樣,看到自己倩影的定格,心中甜蜜之情油然而生。而且在翻看時,服務小姐不停地介紹、不斷地誇耀,更是讓新人們越看自己的照片越是覺得高興、越是覺得甜蜜。等兩新人把近百張小樣看了幾遍之後,服務小姐告訴他們,可以在其中選20張最好的裝入相冊或放大,其他小樣如果也想要,可以取小樣走,也可以讓店方來設計裝入相冊。取小樣走,每張照片50元;如果讓店方設計裝入相冊,在10張以下每張200元,在30張以下每張150元,30張以上每張100元。不二之價,無可談判之。
看到自己心愛的照片,聽到店方服務小姐的出價,兩新人頓感愕然。一方是自己花了昂貴的代價(已付3600元)、一天的時間與精力而拍下的美麗的照片,一方是店方超高價的『要挾』。換言之,新人所面對的情景是,或放棄付出很高成本而自己又特別希望獲得的美麗照片,或是接受店方『搶劫式要挾』。最後,兩位新人只好在忍痛割愛的情況下,千減萬減選擇40張小樣,又支付了2000元離開這家婚紗照名店。店中服務小姐看到這種情況,無奈地說,你們這樣做,還是頭一回,一般人都會把自己喜歡的照片都購買下來,並按照店方的設計裝入相冊。
這個故事中暴露出一個問題,100元一張的照片,肯定是100倍以上的暴利(成本僅是印照的成本,其他成本消費者早已支付了,印一張照片估計國內一元也足了),為什麼多數人面對這明目張膽地『搶劫式要挾』大家會就范呢?如果不是在這種特別的情境下誰願意舉手就擒?
可以說,人們一進入婚紗店,就已經進入店方早已設計好的陷阱,只是讓人一步一步往裡鑽。一開始,從店方提供了格式化合同來看,它就明顯地告訴你,送照片20張,入冊100張,但入冊的是否收費並沒有告訴消費者,解釋權完全在店方手中。其次,當消費者進入照相的過程中時,看上去店方的服務是如何的周到熱情,會盡量滿足消費者的要求,但是這僅是店方為以後更容易進行『搶劫式要挾』埋下伏筆,因為照片照得越多,消費者出高價的機會就越多;第三,當看到自己喜歡的照片時,消費者早已付出很高的成本,如果所選擇要的照片越少,那麼每張照片的單位成本就越高,作為一個理性的消費者,這時會盡量選擇自己喜愛的照片,以便降低每張照片的單位成本;再次,店方這種『搶劫式要挾』為什麼會得逞?在於這種交易是一次性交易,根本不希望有回頭客,而這種一次性交易,店方宰客越厲害,其獲得超額利潤就越高;最後,作為消費者來說,對這種『搶劫式要挾』之所以順從,還在於消費者的特殊行為與心理。一是這些消費者其消費的最後支付者可能不是自己而是其父母,用他人錢總是會比用自己的更大方一些;二是作為一件喜氣洋洋的大事,盡管明知受到店方宰割,但也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多數人願意花些錢買快樂;三是婚紗店早已設下的陷阱個人只好一直往前鑽。
當然,作為一個完全競爭的市場來說,如果我們要結婚的朋友對婚紗攝影的陷阱有所了解,那麼婚紗店『搶劫式的要挾』要得逞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吧!
一個在十月一日舉行婚禮的朋友告訴我,他們是在9月中旬完成的婚紗照。
為了把這次婚紗照照好,他們先通過報紙、親朋好友及實地考察收集相關的信息,通過把這些信息綜合起來,最後決定到北京一家非常著名的店照婚紗相。一是因為結婚是人生難以重復的大事、喜事,因此服務好、攝影技術高是行為選擇的先決條件,而價格水平則放在其次;二是婚紗照的質量、服務如何,盡管接受服務的個人能夠在行為過程中感覺出來,但是要通過第三者對這種服務質量、產品質量鑒定清楚並不是容易的,因此,名店其信譽本身就是這種質量鑒定的標志;三是這種產品與服務一次性交易(基本上不是重復交易),決定用品牌來保證其質量的重要性。也正是這樣的一種經濟理性的思考,許多年輕人的婚紗照自覺與不自覺地會進入商人設計好的難以自拔的陷阱。
他們向該店交了預約金,按約定的時間到店裡照相。那天上午10點,兩人高高興興來到店裡,根據約定的價格交清了費用,整個婚紗照也就進入規定運作的程序。先是化妝,化妝師摸了摸新娘的臉,說她是什麼油性皮膚,應該上定型水,以免化過的妝很快就消褪,而且婚紗照要近一天纔能照完。因此,新娘立即同意上定型水。上完定型水之後,化妝師告訴之,三瓶定型水一共270元,要另付之。用都用了,怎可拒付呢?
在一天婚紗照過程中,店裡的攝影師照得很認真,服務也甚是熱情。不停地換著穿不同的服裝、給出不同的造型、選擇安排不同的背景,膠卷照了一卷又一卷,鏡頭換了一個又一個,兩位新人完全處在一種高高興興、喜氣洋洋的氣氛中。盡管婚紗照一天下來(到晚上8點纔結束),照相的新人會感覺十分疲憊不堪,但是多數人一定會洋溢在高興喜悅的情境中,而且對途中所謂額外服務多加幾百元收費也不會太在乎。
拍完照,店方約定婚紗照的小樣可在幾天後來看,看完小樣之後,纔定做相冊。在約定看小樣的那一天,服務小姐端來相冊,新人們翻看著小樣,看到自己倩影的定格,心中甜蜜之情油然而生。而且在翻看時,服務小姐不停地介紹、不斷地誇耀,更是讓新人們越看自己的照片越是覺得高興、越是覺得甜蜜。等兩新人把近百張小樣看了幾遍之後,服務小姐告訴他們,可以在其中選20張最好的裝入相冊或放大,其他小樣如果也想要,可以取小樣走,也可以讓店方來設計裝入相冊。取小樣走,每張照片50元;如果讓店方設計裝入相冊,在10張以下每張200元,在30張以下每張150元,30張以上每張100元。不二之價,無可談判之。
看到自己心愛的照片,聽到店方服務小姐的出價,兩新人頓感愕然。一方是自己花了昂貴的代價(已付3600元)、一天的時間與精力而拍下的美麗的照片,一方是店方超高價的『要挾』。換言之,新人所面對的情景是,或放棄付出很高成本而自己又特別希望獲得的美麗照片,或是接受店方『搶劫式要挾』。最後,兩位新人只好在忍痛割愛的情況下,千減萬減選擇40張小樣,又支付了2000元離開這家婚紗照名店。店中服務小姐看到這種情況,無奈地說,你們這樣做,還是頭一回,一般人都會把自己喜歡的照片都購買下來,並按照店方的設計裝入相冊。
這個故事中暴露出一個問題,100元一張的照片,肯定是100倍以上的暴利(成本僅是印照的成本,其他成本消費者早已支付了,印一張照片估計國內一元也足了),為什麼多數人面對這明目張膽地『搶劫式要挾』大家會就范呢?如果不是在這種特別的情境下誰願意舉手就擒?
可以說,人們一進入婚紗店,就已經進入店方早已設計好的陷阱,只是讓人一步一步往裡鑽。一開始,從店方提供了格式化合同來看,它就明顯地告訴你,送照片20張,入冊100張,但入冊的是否收費並沒有告訴消費者,解釋權完全在店方手中。其次,當消費者進入照相的過程中時,看上去店方的服務是如何的周到熱情,會盡量滿足消費者的要求,但是這僅是店方為以後更容易進行『搶劫式要挾』埋下伏筆,因為照片照得越多,消費者出高價的機會就越多;第三,當看到自己喜歡的照片時,消費者早已付出很高的成本,如果所選擇要的照片越少,那麼每張照片的單位成本就越高,作為一個理性的消費者,這時會盡量選擇自己喜愛的照片,以便降低每張照片的單位成本;再次,店方這種『搶劫式要挾』為什麼會得逞?在於這種交易是一次性交易,根本不希望有回頭客,而這種一次性交易,店方宰客越厲害,其獲得超額利潤就越高;最後,作為消費者來說,對這種『搶劫式要挾』之所以順從,還在於消費者的特殊行為與心理。一是這些消費者其消費的最後支付者可能不是自己而是其父母,用他人錢總是會比用自己的更大方一些;二是作為一件喜氣洋洋的大事,盡管明知受到店方宰割,但也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多數人願意花些錢買快樂;三是婚紗店早已設下的陷阱個人只好一直往前鑽。
當然,作為一個完全競爭的市場來說,如果我們要結婚的朋友對婚紗攝影的陷阱有所了解,那麼婚紗店『搶劫式的要挾』要得逞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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