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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結婚的疑問



文章1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9月28日

2003-09-28
因為婚期定在非假日,所以我們打算先公證,再補請宴客,但是有一些問題不太了解想請教有經驗的人
1.因為要公證所以我們打算省略訂婚的程序,但女方家又想要有下聘的過程,是否有人在公證那天先下聘,然後省略帶戒指的程序,直接去法院公證?
2.因為看日子的老師說一定要在結婚那天的某個時段有"入房"的程序,那女方是不是可以隔天就回娘家住,然後等補請那天再補拜別父母的過程?
請有經驗的新人幫忙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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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小紗

文章40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9月29日

我們也是決定要公證的,但我們是先訂婚了,聽長輩的說公證那天就算是正式結婚了,所以你們如果先公證了,新娘子就要住你家了,等到要補請時,再去婚紗公司化妝宴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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