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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備]結婚書約-證人是婚姻有效的關鍵



文章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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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6年11月8日

2016-11-08

結婚登記的證人是婚姻有效的關鍵,只因為不懂法律,戶政機關的ㄧ句話"證人毋須到場只要簽名蓋章",卻忽略了法律要件"證人要親见親聞雙方有結婚的意願"婚姻才算有效

1-證人最好找雙方親人

   (但吵翻時對方家人也可能會說他只負責簽名

   不清楚他們是否有結婚意願,導致婚姻無效的    機率50%)

2-雙方都要與證人面對面簽名

  (千萬不要各自找ㄧ個證人,導致婚姻無效

    機率達99.9%)

3-婚姻保證有效的方式是:雙方跟證人ㄧ同到

    戶政機關當下簽名,不可代簽,最無爭議,

    並拍照留念.

*****特別是不辦婚宴的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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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7年2月10日

婚姻無效:判婚姻有效值得參考案例

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00701/32627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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