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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備]結婚書約-證人是婚姻有效的關鍵
結婚登記的證人是婚姻有效的關鍵,只因為不懂法律,戶政機關的ㄧ句話"證人毋須到場只要簽名蓋章",卻忽略了法律要件"證人要親见親聞雙方有結婚的意願"婚姻才算有效
1-證人最好找雙方親人
(但吵翻時對方家人也可能會說他只負責簽名
不清楚他們是否有結婚意願,導致婚姻無效的 機率50%)
2-雙方都要與證人面對面簽名
(千萬不要各自找ㄧ個證人,導致婚姻無效
機率達99.9%)
3-婚姻保證有效的方式是:雙方跟證人ㄧ同到
戶政機關當下簽名,不可代簽,最無爭議,
並拍照留念.
*****特別是不辦婚宴的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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