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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擾很久的問題> <'



文章6

活動0

發表日期2015年8月3日

2015-08-03

 

前一陣子開開心心的拍一輩子最重要的婚紗照

因為看到近日超美的煙霧彈婚紗照

所以跟老公也決定想要拍煙霧彈

悲慘的事來了..
一開始攝影師叫助理把煙霧彈放在樹上

但是因為風向的關係,畫面不美
所以攝影師叫助理把煙霧彈丟地上

但這一丟把煙霧彈滾到婚紗邊

可想而知婚紗就這樣燒毀了...

事後攝影師傳訊說等婚紗維修費用出來再一人一半..

現維修價格出來真的蠻昂貴的..

 


想請問各位大大如果是妳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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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5年8月3日

這有點誇張吧~是攝影師請助理丟的~為啥要水水賠錢~,這應該是婚紗公司要找攝影師負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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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85

活動0

發表日期2015年8月3日

版水~

冒昧請問...煙霧彈是您準備的,還是攝影師準備的??

 

 

我的想法和樓上的不太一樣


使用煙霧彈本來就有相對的風險


再加上是新人要求使用


風險...就承擔吧


畢竟攝影師也跟妳分擔一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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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6

活動0

發表日期2015年8月3日

不好意思  是我們自己準備的喔!

其實我有想過是我們要求使用煙霧彈的問題..
不過我也想過如果是我們自己去用到的 理當我們自己去吸收
但今天是助理疏失..丟錯地方 

在加上拍婚紗過程中有些互動感受不是很好..

讓我們變得很掙扎..

 

 

所以想問問看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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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Gunter

文章225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5年8月3日

攝影助理一個月才多少錢,你叫他賠一半或是全賠也太慘忍了。
如果是婚紗公司的話,就直接跟婚紗公司店長談,如果是工作室哪就跟負責人談,

談不成就上調解委員會看看。

但我覺得新人其實也應該要負起責任,因為這個想法是妳們提起,

且物品也是妳們準備的,助理或是攝影師,都只是這包套服務中的服務而已。
應該要與負責人談。

有種東西叫煙餅,

用這種東西比較不危險,旦量要夠大,才能拍起來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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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6

活動0

發表日期2015年8月3日

很抱歉造成誤解

其實我們也沒有叫助理全賠的意思

當然也知道他賺得很少而且也很辛苦

 

所以我單指煙霧彈是他丟的...

 

 

不過您的建議到是很好跟公司負責人接談這件事  我們會考慮看看  謝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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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5年8月4日

我覺得邏輯一整個很奇怪,有神人能解惑嗎?

東西你自己準備的,對方也是照著你的要求想要盡力達成。

他又不是專業人士,助理也只是想極力完成你的願望,

結果出事了,還要連帶負擔賠償責任?

所以他的責任是沒有當下評估危險性拒絕你 ? 然後更糟的事還想幫你達成~真是"罪大惡極"的使命感啊??

(這跟上山沒救到人,然後還被告的社會案件有什麼不同啊?)

還有這跟他賺多賺少根本就沒關係,難道賺多就理所當然該賠嗎? 賺少就是該被你"同情"所以不用他賠?

 

婚紗公司禮服毀了不說~還求償無門反過來被客人要求要一起負責任,

怎麼不說~你準備的東西有危險性,你們也沒有告知婚紗公司跟教導他們正確的使用方法?

如果這次換成是婚紗公司的工作人員受傷...要算誰的?

難道你是要跟負責人說,一切都要怪他沒有禁止你使用煙霧彈嗎???

試問這件禮服毀了,後面滿心歡喜想要穿的人又要向誰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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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Gunter

文章225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5年8月4日

上面有點激動,PO主都說會找公司負責人了,看上文PO主回覆也知道他的本意不是要助理賠。
我們也不是事主,PO主就是沒法子了才來聽聽其他建議,消消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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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5

活動0

發表日期2015年8月5日

我個人是覺得是婚攝公司要負很大的責任

事前你們一定有討論煙霧彈的問題,但婚攝為了留住你們所以選擇了答應

再來你們如果拿的是有問題(危險)他有拒絕的權利,但...沒有

所以婚攝公司要負責比較多的責任

但比重自己可以斟酌,基本上你們是站得住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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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5年8月5日

Gunter :

非常謝謝您的勸導跟緩頰,前文的用字遣詞確實銳利了一些。

 

講白了,我只是不解原PO想要上來尋求什麼?

事實上對方的攝影師也說要一起賠償了,如果雙方都有"共識"要一起承擔責任。

我認為一人一半合理,甚至覺得對方很有誠意了。

東西是原PO自己準備的,交給非專業人士丟擲煙霧彈也應是原PO應該審慎評估的風險。

如果他覺得自己理應負擔相應的責任,那原PO還在為這問題困擾跟煩惱什麼呢?

是否可解讀為~原PO覺得一人一半的這樣的比例有點高,因為他覺得自己應該不用付這麼多責任?

因此上來尋求大家的觀感跟意見?

所以我才會提出反論,也是希望反思對於商家蒙受的損失,是否也該具有同理心呢?

 

smart1990ls :

恕我不能認同您的說法,婚紗公司當然也須負擔因風險評估錯誤所衍生的損失

(而且事實上他們也已經遭受損失,這件衣服短時間內甚至也可能永遠都不能替他們賺錢了)

賣方提供技術以及服務獲得相應的金額報酬,買方獲得他想要的東西。

誰也沒有欠誰,更沒有誰付錢誰就是老大,就應該要怎樣。

但您提的意見:要怪就怪你自己要答應我,要怪就怪你自己貪財想賺我錢,所以你就該認賠?

這種邏輯理論,您真的覺得是對的嗎?是否有失公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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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6

活動0

發表日期2015年8月5日

 

不好意思  我回覆上面這位先生

 


在拍婚紗照前我們的確曾向攝影師表示使用煙霧彈想法

 

但並沒有向我們表示使用煙霧彈的風險性,確實我們周想不全也沒有想到..燒毀事後攝影師才跟我表示他們也曾燒毀過一次

 

那他是否先前可向我們說明?

 

再者我們當天也有用手拿著煙霧彈拍攝  我們小心翼翼拿著它拍照也沒事

 

後來因為助理隨手一丟完全沒注意到裙擺的位置(請試想要能拍出煙霧的情境是否需要一個空曠的地方?)

 

是不是算疏失??    

 

 

今天我們都不想這種事情發生  我們的確覺得付一半的費用有點過多 才會上來詢問意見

 

但不代表我們都不想負責

 

還有禮服我們是額外租借的

 

所以禮服燒毀我們也對婚紗工作室很抱歉 造成他們困擾

 

 

但是我今天看到的是你以同業角度來看待這件事  是否有失公平?

 

若請你以一個新人角度看待這件事呢?

 

 

 

很抱歉您的激動言論我無法接受

 

但是我們會思考也謝謝其他人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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