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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公證後登記再宴客



文章6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4月7日

2014-04-07

各位水水:

日前去合八字算日子,2014年只有1天適合定結婚,我們是挑選定結一起的,因為一些因素只能在11月過後,

且這一天不是假日,經過我們雙方討論,先公證後登記再結婚,那有幾個問題想要請問各位:

1.公證與登記需要再給老師算時間嗎?

2.先公證登記後,日後宴客應該還需要再算時間嗎?

3.戴戒指交換戒指要在何時?

以上須請各位幫忙解答,有想到其他問題再來請教各位,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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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96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4月7日

我是直接登記(有看日子)

 

長輩說登記日=結婚日  所以需要看日子

 

補請宴客就挑個好日子即可

 

交換戒指,我們沒有公証。但我同學有公証,他們直接在公証的時候就交換了(有觀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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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7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4月7日

直接去登記就好了,不用公證了啦!

 

至於看日子,我不知道重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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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9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4月7日

直接登記就好了說

看日子就看人覺得有沒有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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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7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4月7日

當初我是先登記結婚(沒看日子)

今天五月補請客(有看日子)包含迎娶儀式

 

如果登記結婚就不能參加公證囉,兩個月前我想說要參加公證結婚,但因為去年有登記結婚了所以不符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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