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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定儀式後要戶外證婚還請午宴,會不會太貪心?
由於,
水的親戚大部份都在東部,帥的親戚大部份都在南部,水帥的朋友們大部份都在台北,
所以,希望取中間點台北來辦,
不想要讓親朋好友們奔波兩次,所以,訂結要同天
有些因素,帥爸堅持要請在星期日,又要配合親友當天來回,時間也只能請午宴
帥跟我又對戶外證婚十分憧憬
於是,目前想法是希望當天程序:訂婚 ---> 戶外證婚 ---> 午宴 (三個程序都在同一個場地)
但 …… 實在是不清楚這樣的程序會不會太貪心
(少了迎娶的程序,是一件很嚴重的事情嗎?)
不知道有沒有水水也跟我們一樣,或是有類似的狀況?
可以跟我們分享寶貴經驗嗎? 十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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