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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與宣傳的分野



文章76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1月15日

2003-01-15
這幾天有一些網友激動的要vw查清楚事情的真相
其實不關我的事
但是我雞婆想要說幾句話

我在vw近一年,不算久,但是最近這幾個大事件我都有經歷過
我想 網友會認為 寧寧是廠商很無可厚非
我回頭查過他的發言紀錄
沒錯 他不是廠商 他是老師
但是有 70%的發言都是在幫網友介紹汽球廠商
從他的文章中可以得知
那一家汽球廠商是他朋友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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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ndy64
發表日期: 11-21-2002 10:12

親愛的
不是找他們耶
是朋友的工作是幫我佈置的
至於內容是我自己設計
為新娘那天不能動手
所以我只能動嘴

如果你有興趣寄信給我提供您相關資料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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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這一篇文章中也可以看到寧寧他也常去會場幫新人做佈置
http://verywed.com/forum/read.php?f=1&i=199089&t=199089

作者: candy64 (---.tpc.edu.tw)
發表日期: 01-06-2003 14:32


各位姐妹好~~

藉著幫憶萍做的一對新人
祝大家都要幸福喔

寧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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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這樣算是廣告抑或是宣傳
只能說
大家在發言詩要斟酌自己的尺度
vw是個營利的網站
他一定要有某種程度營利才能生存
或許網友會說
為何vw一昧的護著廠商
換個角度想
網友的交流或許是豐富vw的資料
但是少了收入
我們從哪裡可以搜尋資料..

或許vw在調查次件事情時犯了和之前 szuing事件一樣
沒有給當事人說明的時間
就先動作了

這一部份或許是網友所氣憤之處吧

也請寧寧水水去看看之前真真事件的來龍去脈吧....



lorra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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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76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1月15日

更正

是szuting

少打一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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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ing

文章932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1月15日

雞婆人再更正
是"貞貞"事件,不是'真真'

事件文章
http://verywed.com/forum/read.php?f=1&i=142489&t=46657
http://verywed.com/forum/read.php?f=1&i=119099&t=119099
http://verywed.com/forum/read.php?f=3&i=1019&t=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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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otgirl

文章68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1月15日

或許vw在調查次件事情時犯了和之前 szuing事件一樣
沒有給當事人說明的時間
就先動作了

這一部份或許是網友所氣憤之處吧


沒錯,這正是我們氣憤之處
怎麼樣算廠商,怎麼樣算是推薦?就算candy64的朋友是廠商,但她自己是個網友的事實也不容推翻吧,我想,這是vw不能否認的地方,不是?而vw就這樣馬上停用了她的帳號,不覺得這樣的處罰太過嚴重了嗎?難道不能先予以警告,讓我們知道怎麼樣的發言是違反vw的規定的嗎?就像我,我覺得我的婚紗店很好,門市也可以說是我的朋友了,那如果我不斷的推薦他們,有一天我的帳號是不是也會被莫明停掉?這樣,誰還敢推薦在這段婚禮過程中覺得可以與大家分享的廠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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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ing

文章932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1月15日

VW很小氣
現在姊妹把文章網址貼在上面
也連不到文章了

因為這是半年以前的事
也搜尋不出

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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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76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1月15日

是沒錯
你的朋友你會很認真去介紹

但是你的婚紗店你會一篇篇的寄電子郵票去說明嗎

網友 如何界定他的身分是網友
每一個廠商也都可以申請帳號說我是網友
我推薦誰..(我不是指寧寧是廠商)

大家都是網友阿

我曾經懷疑過寧寧,但我沒寫mail去投訴他
只是 如果不是常常反覆看文章或是 常常去聊天室光顧
的水水


請問 依照寧寧的發言紀錄來看
別人真的容易誤會


但是我還是認為 vw及網友的發言尺度和處理方法都需要在商榷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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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444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1月15日

ㄞ~ 不論vw,或水水們, 在分寸上確實難拿捏...


在眾說紛紜下, vw要討好不同聲音下, 導致vw也是難作, 或作的太過...


而使用vw網也愈來愈不friendly了, 到處都是"請尊重智慧財產權"..


倒是覺得,有些事,淡然隨之, 是否就少些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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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263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1月15日

廣告跟推薦原本就是一線之隔
是與否就看裁判而定了
大家的憤怒也是因為無預警的暫停帳號
讓人覺得草率~~~

認知不一樣
想法也不一樣
網站永遠存在
需要結婚資訊的人也每天都在
即使這件事情過了
下次還是會遇到相同問題
接下來就要看vw用怎樣的智慧去處理了

希望vw能正視這樣的事件
別讓大家為了這事演變成最不願看到的口水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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