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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結婚登記?



文章23

活動0

發表日期2006年11月17日

2006-11-17
請問結婚登記要如何辦理?我戶籍在台北,老公在南部,我們不打算遷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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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81

活動0

發表日期2006年11月17日

我才剛辦理
你要攜帶
1.結婚證書正本一份
2.你以及你先生各自的戶口名簿
3.你的身分證以及先生的身份證(填上配偶,若是舊式的身分證順便換新證)
4.雙方的印鑑
記得...
到你的戶籍地或先生的戶籍地辦理
只要你或先生去辦理即可
要結婚內1各月內瓣哩,不然會被罰緩
最高罰到300元
基本上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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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5

活動0

發表日期2006年11月17日

結婚證書
戶口名簿(不知不用遷戶口是不是就不需要)
雙方印章
雙方身份証
個人二吋相片一張
去戶政事務所辦理
因為現在全省都連線
所以假如有需要遷戶口
只需去就近的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出跟遷入即可
不需先至女方的事務所辦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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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772

活動0

發表日期2006年11月17日

水水~~

拿結婚證書、身份證、印章、戶口名簿
去戶證事務所辦理就可以囉..
不遷戶藉也沒關係..^^..
不過好像要在結完婚一個月內申辦..


http://www.gov.tw/
ESERVICE/
web_service_choice.phtml?
CaseID=301000000A0159

這邊可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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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772

活動0

發表日期2006年11月17日

忘了網址會被洗掉..
反正到孤狗打搜尋"結婚登記"..
就會有E政府的網站教妳如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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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81

活動0

發表日期2006年11月18日

因為現在全省都連線
所以假如有需要遷戶口
只需去就近的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出跟遷入即可
不需先至女方的事務所辦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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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找你或先生的戶籍所在地辦理啦
當初我跟我先生一個在北投,一個在蘆洲
結果上班順路是在士林戶政事務所
我還有打電話問了好幾次,結果一到櫃檯還是被退
士林的小姐就跟我堅持說,一定要北投或蘆洲擇一
你遷戶籍地一定要到當地的戶籍地才行
我辦結婚登記就這樣被耍了跑了兩個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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