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4月30日

婚 紗 展 衝 動 下 訂 之 後 ...

  「原本只是想去隨意看看,沒想到在業務人員三寸不爛之舌的勸說下, 我竟然衝動的付了一筆訂金,事後再和其他婚紗公司提供的服務比較, 才發現自己真是凱子….」

婚紗大展之後,類似案例層出不窮,不少消費者禁不起業者遊說, 再加上現場浪漫氣氛感染,衝動付出訂金的大有人在。不過在激情過後, 詳細比較其他婚紗公司的服務,才大呼上當。

  「veryWed 非常婚禮」網站討論區,近日的發燒話題就是婚紗展後遺症, 有十五對在婚紗展中付了定金的新人,到「veryWed 婚紗評鑑區」 參考眾家網友 提供的經驗,才發現「俗又大碗」的婚紗公司比比皆是,提供的服務內容也是白紙黑字, 鉅細糜遺,和在婚紗展當天簽下的簡約有如天壤之別。 「veryWed 婚紗評鑑區」: http://veryWed.com/evaluate/

  耽心自己是不是吃了悶虧的網友,紛紛到討論區尋求解決之道 , 後悔得想退費的消費者,又耽心為數不小的定金是否會被沒收, 熱心的網友給了這十五對新人不少建議, 不過眾說紛紜,有人說訪問消費在七天內可以無條件退費, 有人說要求助台北市政府聯合服務中心的免費律師可以諮詢服務, 還有人提供了1950 消費者服務專線。網友們對於結婚的紛爭和話題果然熱情! 話題網址: http://veryWed.com/phorum/read.php?f=3&i=8367&t=8329&v=f

  而實際的處理方式又該如何呢?「veryWed 非常婚禮」指出, 依照消保法第十九條的規定,七天內無條件退費的消費行為, 限定於郵購消費及訪問消費,所謂的訪問消費,是業務人員上你家去推銷, 而不是你邀訪對方來向你說明產品性質。至於在展覽會場中的消費行為, 消保法沒有明文規定到底屬不屬於訪問消費,還有很大的模糊空間。 消費者如果想退費,爭取角度不應該放在是否為訪問消費, 而應該看看和業者到底簽的是什麼約。

  「veryWed 非常婚禮」表示,消費者如果只是付了一筆訂金,對方給你一張收據, 雙方就形同尚未簽約,消費者可以主張返還訂金。如果簽的是定型化契約, 就要依照契約上的內容執行,消費者可以注意上面有沒有一條「三十天的審閱期」。 所謂三十天的審閱期,指的是消費者有權在三十天內研讀各項條約, 然後再決定簽不簽約,換句話說,三十天內你覺得條件不合理,還是可以反悔。

  另一種情況是,消費者拿到的既不是收據,也不是定型化契約, 而是業者自己定的版本。而只要簽訂契約,就有法律效力, 因此雙方的協議都應該依契約為主。「veryWed 非常婚禮」表示, 婚紗合約糾紛是討論區內的常見問題,因此「veryWed 非常婚禮」也開闢了 「法律圖書館」單位,專門解答疑難雜症。建議你在選婚紗前, 到婚紗評鑑區看看前人的經驗,簽約之前,再到討論區聽聽大家的意見, 真的遇上困難了,還有法律圖書館當後盾。要當個聰明的消費者, 就一點也不難了。
「veryWed 非常婚禮」網址 : http://veryWe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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