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惠子律師專欄】
先生付房貸,太太付生活費,這樣好嗎?
 

    《以下內容為 veryWed 非常婚禮版權所有, 非經書面授權, 請勿轉載》 
 

婚前,婆家支助先生買了間房子,也把房子登記在先生名下,由於還是男女朋友階段,所以,小雲並沒有支付房貸。

但結婚了,先生除了付每個月三萬多的房貸之外,還有孝親費。其他家用支出,就得小雲支出,小家庭的水電瓦斯生活雜支費用也不少。

先生付房貸,太太付生活費,這樣好嗎?對於小雲有保障嗎?尤其房屋又是婚前財產!